关于申报2014年全额资助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的通知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13-05-08 00:00:00

校内各单位:

根据《郑州大学申请全额资助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管理办法》(校政【2012】22号)有关精神,为了更好地将博士生招生指标的配置与科研经费、研究成果紧密挂钩,向重大课题、重大成果产出的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及团队倾斜我校计划安排2014年全额资助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30个左右,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2014年8月31日前不满61岁(院士等国家有特殊政策的人员除外)的我校已有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2. 2014年8月31日前不满56岁的现有博士招生学科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我校全职在岗教师。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科研要求

(1)主持有“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科技部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国家级在研项目或主持有较高科技含量的重大横向在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以上项目不含2013年12月底前结项的项目,项目时间以计划书或任务书为准;重大横向指单项项目人文社科70万以上、其他学科200万以上。)。

(2)近五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至少2篇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或获国家级科研奖励或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排名前3位)。

(二)能教书育人、履行导师职责,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指导培养博士生,能保证博士生培养质量。

(三)按照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要求,能够从本人科研经费中一次性支付所招博士生的“三助奖学金” 4.8万元(人文社科专业导师个人只需支付三分之一,余额由学校支付,但所招博士生需落实有助教或助管岗位,并至少从事助教或助管工作一年)。

(四)原则上应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生或在其他导师团队协助指导过一届博士研究生,有特殊贡献及引进的特殊人才可不做此要求。

(五)有协助本人指导博士生的学术队伍,首次申请岗位,未培养过博士生的人员,团队中应有富有指导经验的博士生导师作为顾问或成员。

三、申请及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郑州大学全额资助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并提供科研项目及经费证明材料及主要研究成果复印件,在525日前向拟招生院(系)提出申请。

2、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及推荐

招生院(系)分学位委员会认真审核申请人项目经费、学术水平、从事学科专业等条件后,根据评审计分细则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项目和成果量化计分;并将计分情况和申请人申请表在院内公开;67日前将同意推荐人员材料报校学位办公室。申请人属跨学科及新兴交叉学科的,分会需对申请人从事学科方向及主持项目的研究方向与招生学科符合度进行论证,论证材料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并上报。

3、学校公开评审。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按照当选人都应承担有国家级高水平项目、取得高水平成果,依据项目、成果(学术水平)两者兼备并兼顾学科门类的评审原则进行公开评审。申请人可自愿到会旁听并监督程序。

四、其他

1、上报材料清单:①《郑州大学全额资助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院系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的纸质版1份;②《申请人得分情况明细表》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的纸质版1份③《郑州大学全额资助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申请表》一式两份;④《申请人得分情况明细表》中对应的科研项目、经费证明材料及研究成果复印件,成果复印件首页需加盖院系审核章(若无能计算分数的成果,可报送两篇代表性文章)跨学科及新兴交叉学科人员的论证材料。

2、 去年已中选人员仍需参评的,需提供新的项目及成果,去年已计分项目不再计分。

3、申请通过评审、公示,经学校批准后,准予招生。全额资助博士生招生指标需招收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

                                  研究生院

学位办公室

                                  201358

附件1全额资助博导评审分数计算说明.doc

附件2郑州大学全额资助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申请表.doc

附件3郑州大学申请全额资助博士生导师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4申请人得分情况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