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郑州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巡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7-04 16:22:32

与龙头企业、特色企业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是培养单位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抓手,是产学研结合的重要载体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的主要场所。基地建设情况是专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是考核各培养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拟对郑州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情况开展巡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巡查范围

2020年获批立项建设的河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2024年获批立项建设的郑州大学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报的已签订校级协议的代表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每个培养单位上报1-2个基地)。未上报基地信息的培养单位按最低评分计算。

二、巡查安排

1.各培养单位于9月20日前提交《郑州大学培养单位代表性联合培养基地信息汇总表》(附件1,2020年获批立项建设的河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2024年获批立项建设的郑州大学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也需要填写):电子版发送至专业学位办邮箱(zyxwb@zzu.edu.cn),纸质版需要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2.为保证该工作科学、客观、公正,特邀请郑州大学教学督导委员会开展巡查工作(预计10月中旬开始,10月底完成),研究生院安排专人参与,做好通知、协调等服务工作。

3.基地巡查工作包括基地负责人(培养单位主管领导)PPT汇报、现场巡查交流、查验基地建设相关材料等,PPT汇报时间为30分钟。

4. 基地需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备检材料清单》(附件2)准备并将备检材料装订成册。备检材料包括:基地建设目标及完成情况;基地管理情况;基地实践条件;基地研究生培养规模、培养过程及培养成效;行业(基地)导师遴选管理及服务情况;产教融合情况;培养单位与基地合作协议;基地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不足及整改措施。

5.专家对基地巡查情况进行评分。

三、巡查结果

1.巡查结果将在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2.巡查结果将作为培养单位工作量考核与招生计划依据之一。

3.对于建设成效较好的基地,学校将优先推荐参与省级、国家级基地评选;对于需要整改的基地,将限期整改,根据整改情况确定是否继续保留基地称号;基地建设情况直接影响所在培养单位后期基地的申报与评审。

四、其他

1.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基地巡查工作由河南医学院统筹安排。  

2. 2020年获批立项建设的河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巡查标准按照《河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项目终期评估验收基本条件(试行)》(附件3)执行;其他基地巡查标准参照《郑州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目标》(附件4)执行。


附件1:《郑州大学培养单位代表性联合培养基地信息汇总表》

附件2:《郑州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备检材料清单》

附件3:《河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项目终期评估验收基本条件(试行)

附件4:《郑州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目标》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