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安徽省淮南市实施"人才青苗"工程的通知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06-12-01 00:00:0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帮助贫困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拓宽研究生就业渠道。配合安徽省淮南市“人才青苗”工程,为在读硕士生提供资助及就业机会,我部将配合安徽省淮南市委组织部做好宣传及报名工作,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报名申请相关岗位的学生名单于12月15日前报送研究生工作部事务管理办公室或就业指导中心。安徽淮南市委组织部将会在适当时间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安徽省淮南市市委组织部的优惠条件及要求如下:

1、品学兼优、家庭又有一定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优先考虑。
2、签订用人协议后,资助的标准为每人每年一般不超过1万元,资助时间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制年限。
3、资助对象必须与淮南市相关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不允许有违约现象。按协议规定,在淮南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
4、签订协议到岗后,除享受补助外,仍享有引进人才相关补助和奖励。

 

另附附件:
附件1 淮南市简介   淮南市“人才青苗”工程简介   淮南市“人才青苗”工程实施办法(暂行)
附件2 淮南市“人才青苗”工程资助在读硕士(博士)申请表
                                         研究生工作部
                                         就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