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科研处、财务处关于导师遴选中科研经费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06-05-24 00:00:00

各院系:

在今年的研究生导师遴选过程中出现了为凑够科研经费而随意拆分、拆借科研经费的现象。根据科技部《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国科发财字[2005]462号)和《郑州大学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校政[2003]54号)文件规定,为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完成,科研经费的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经费不允许随意拆分、拆借。

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严格审核导师申请人科研经费情况,必要时可查验原始项目申请书,凡是弄虚作假转借他人科研经费的不予认可,以维护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与指导条件的统一。

文科个别专业和一些新增硕士点如因特殊原因没有人员达到经费要求,各分委员会可根据情况适当降低要求,但要严格控制标准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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