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选拔2009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09-09-07 00:00:00

各有关院系:

   根据今年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情况,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留学基金委决定补充选拔一批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现将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拔计划

1.选拔规模

    本次选拔仅限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我校指标15名。请各院系根据项目要求及实际情况,推荐品学兼优的候选人。

2.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3.留学单位

   留学单位原则上应为世界排名200名以内的院校、研究所或实验室。

4.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对少数赴国外一流高校、专业,师从著名导师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其学科专业确为国家急需,且难以获得外方学费资助的,国家可提供学费资助。

二、    候选人基本条件

1.  申请时为就读高校全日制在读硕士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委托培养

和定向生除外),或者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

2. 品学兼优,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3.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申请时原则上须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

书、免学费或者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应为申请当年或20109月底前。

4. 对拟在双方协议框架内选派的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暂时不能提

交正式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可先行提交意向性邀请函或双方协议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200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三批录取人员派出情况,各院系应在保证人员按期派出的前提下进行选拔推荐。

5. 申请学费资助候选人应综合素质高、发展潜力大,应在各方面均

有突出表现,各项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的成绩一般在优良以上、专业基础扎实;外方拟接受单位应为公认的世界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有极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是所在学科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科带头人,在其相关研究领域有突出的贡献,在国际上有较大的影响力。

三、    候选人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未提交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的申请人,留学单位可暂填意向留学单位,留学期限请暂按拟留学单位学制填写。

2.《单位推荐意见表》,由院系负责人按照要求内容填写,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3.校内评审意见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提交)

4.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提交)

5.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6.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包含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

8.详细的国内外导师介绍

9.获奖证书复印件

10.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1.学习计划(如暂无外方接收导师,只需国内导师签字)

12.收取学费明细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提交)

13.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复印件(学校审核留存)

14.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含意向性,如无可不附)

15.与外方合作协议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交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者必须提交)

以上材料应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并在首页附上目录。

四、    时间安排

1.2009年9月22前完成校内选拔工作,被推荐人登陆国家留学网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同时将《单位推荐意见表》上院长意见的WORD文本发至zhoushuzhen@zzu.edu.cn

2.2009年9月28前,学校公函及学生材料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3.200910月中旬(暂定),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予以公布。

4.200910月下旬起,符合派出要求的人员开始陆续派出。

五、各院系见通知后,即请着手认真作好遴选工作,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

联系电话:67781709

联 系 人:周淑珍   薛飞

    箱:zhoushuzhen@zzu.edu.cn xuefei@zzu.edu.cn

 

 

                                    研究生院

                                 2009年9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