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2008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08-10-10 00:00:0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07-2008学年已结束,我校研究生学生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我校创建全国一流大学的奋斗目标,在推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培养创新型人才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和喜人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进一步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充分发挥典范的激励引导作用,决定开展2007-2008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评选、表彰“研究生先进集体”、“十佳研究生”、“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科技创新奖”;
    2、参评对象为经过电子注册的2006、2007级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要求
    1、严格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标准和比例评选“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十佳研究生”、“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科技创新奖”;为使评选工作更具可操作性,特制定《郑州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说明》(见附件)。
    2、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研究生搞好民主推荐“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先进集体”的评审在各研究生集体总结、申请的基础上,各培养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上报。
    3、“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十佳研究生”、“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候选人要填写登记表一式两份(表格下载见研究生之家网站表格下载栏目);“研究生先进集体”申报材料应包括思想教育、学风建设、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尤其是集体研究生取得科研成绩的情况;“十佳研究生”、“研究生科技创新奖”申报材料应附获奖证书、论文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评选推荐结果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yangongbu@zzu.edu.cn,同时上报书面名单(加盖单位公章)。
    5、各单位应通过一定方式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后方可上报。
三、工作日程
    1、10月10日-10月20日为各单位自评阶段。
    2、10月21日-10月25日为各单位报送评选结果阶段,逾期不报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3、10月26日-10月30日为学校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考察、复评、审核阶段。
    4、学校对评选结果研究确定后给予表彰。
    各单位应严格评审程序,严格评审条件,严格评审要求,严格工作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郑州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0月10日


附件: 郑州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说明
    为了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的精神,保证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结合以往评选活动的实际情况,特对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作出如下说明。
一、“研究生先进集体”评选要求
    1、为突出研究生教育的特点,整合优秀人力资源,打造学术团队协作攻关,推动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不拘泥于研究生班集体的传统概念。
    2、研究生集体的范围应包括有一定的人数规模、在较长一段间内人员较为固定、组织机构较为健全、团结向上、目标明确,经过组织事先批准的各类研究生集体。
    3、在学科点设立研究生党支部的研究生集体,一学年来研究生发表论文、取得科研成果的数量有明显增长的可以参评“研究生先进班集体”。
二、“十佳研究生”评选要求
    1、“十佳研究生”是我校研究生的最高荣誉,要求申报者德才兼备。
    2、“十佳研究生”候选人必须经过班级民主评议,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三好研究生”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
    3、“十佳研究生”候选人科学研究最低要求须达到“研究生科技创新奖”二等奖的条件。
    4、凡被评选为“十佳研究生”的研究生不再参评“研究生科技创新奖”。
    5、各培养单位限报1名“十佳研究生”候选人。
三、“研究生科技创新奖”评选要求
    1、为鼓励研究生探索重要的学科前沿问题,从事原创性的研究,对于在所属学科最有学术影响力的期刊上发表论文(或以主要完成人取得的重大科学奖)的研究生,其论文发表数量不作硬性要求。
    2、研究生在国际会议上发表1篇论文(被收入论文集),等同于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但发表核心刊物文章基本要求总数中,只能有一篇可作此等同处理。
    3、研究生的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二等以上奖励(排名前1/2,署名郑州大学)1项相当于在SCI或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排名前3)1项,相当于在SCI或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4、研究生正式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著作、省级以上统编教材、译著,博士生参编6万字以上、硕士生参编3万字以上相当于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5、音乐、体育及美术学科等专业研究生具有自身的学科特点,研究生的创作作品在专业正式期刊上发表1首(幅)相当于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作品获得全国、省级“五个一工程”奖(创作奖)1项,全国文学奖1项,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1项,相当于在所属学科最有学术影响力的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正式出版的个人文学、音乐、美术国家级作品专集(辑)1部相当于在所属学科最有学术影响力的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省(部)级作品专辑1部相当于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
    6、各培养单位限报1名“研究生科技创新奖”一等奖候选人(一级学科博士点单位可报2人),“研究生科技创新奖”二等奖候选人2名。
四、其他要求
    1、为切实发挥评先评优的激励引导作用,同时兼顾到学科门类的差异,评选“十佳研究生”、“研究生科技创新奖”时将适当考虑评选结果的学科平衡性,即在文、理、工、医四个学科门类中都应选拔出最为优秀的研究生进行表彰,树立本学科门类的先进典范。
    2、参评“十佳研究生”、“研究生科技创新奖”等奖项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有4篇论文者要求至少应有2篇发表在省外期刊上;硕士研究生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有4篇论文者要求至少应有1篇发表在省外期刊上。
    3、参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科研成果均要求为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