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博士生国(境)外访学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0-30 10:32:22


各培养单位和相关人员:

根据《关于印发<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推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校研究生2017(2)号]文件中的《郑州大学博士生国(境)外访学项目实施办法》(详见附件1)文件精神,2019年10月份申报博士生国(境)外访学项目现开始申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申请时应为我校二、三、四年级全日制在籍博士研究生,且回国时间距毕业时间半年以上(含半年)。

(三)已经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已通过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四)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科研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且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五)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六)原则上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仅限一名在读博士研究生成功申请。

(七)访学时间由学生和导师根据访学任务的实际情况共同商量确定,申请访学时间可以为3或6个月。

(八)以下情况暂不列入资助范围:已获国家公派留学基金或学校出国(境)项目基金资助、正在国(境)外学习、持有国(境)外长期居留证或已获国(境)外奖学金资助。

二、申请材料:

(一)《郑州大学博士生国(境)外访学申请书》(详见附件1)

(二)个人简历(从大学本科开始,应包括科研情况、研究成果和论文发表等)。

(三)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复印件。

(四)外方院校正式邀请函复印件。

内容应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留学的起止时间、国(境)外导师姓名及职称、受邀人在国(境)外将要从事的研究情况、费用情况等。如邀请信为英语以外语言,应附中文翻译件并由校内导师审核签字确认。

(五)国(境)外导师的简历(不超过3页)。内容应包括导师姓名、专业、所在院校、职务、学术建树,及近5年来的论文发表和科研成果等情况。

(六)访学计划。访学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出国访问学习的预期目标、博士学位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目前已经完成的研究工作、国(境)外导师研究团队对博士论文研究工作能够提供的研究条件和帮助、访学工作对国内导师在研究生指导和科研国际合作方面的作用、在国(境)外访学期间的研究计划安排、访学回国后后续工作计划等。上述访学计划须由双方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字确认。

(七)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所有申请材料一式四份,由培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综合办。

三、申请及派出的工作时间和流程安排为:

(一)2019年11月1日-2019年11月20日,博士生提交个人汇总信息和申请材料(一份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所有申请材料的扫描电子版、纸质版)至各培养单位国际化工作负责人处;

(二)2019年11月21日-22日,各培养单位国际化工作负责人提交各单位汇总信息(附件2)和申请材料的纸质版至研究生院综合239,单位汇总信息和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zzpx@zzu.edu.cn邮箱;

(三)研究生院在审核材料后,将另行通知安排申请人专家面试答辩;

(四)研究生院公示名单;

(五)公示期无异议结束后,受资助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在5个月之内派出。逾期未派出将取消受资助资格。

联系人:杜精益

系电话:67780050

附件1:郑州大学博士生国(境)外访学项目实施办法

附件2:培养单位--博士访学申请人员信息汇总

                                          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