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年省级及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3-06 14:57:1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精神及《郑州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现将我校2019年省级及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1.评选范围:2019年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研究生。

2.评选比例: 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占本年度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10%,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中产生,占本年度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2%(各培养单位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比例评选,不得超额。

3.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4)在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

(5)在研究生期间无旷课、违法乱纪等行为;

(6)申请“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硕士生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全国核心刊物上发表文章1篇,或全国一般刊物发表文章不少于2篇学术论文,或参编学术著作(3万字以上);

②参加科学研究,获得厅局级以上(含厅局级)奖励;

③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科技发明创造,有明显社会、经济效益或获得发明专利者;

④专业学位研究生评选时应注重参加实践锻炼的效果与成绩。

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博士生除以上四个条件外,还须在全国核心刊物发表不少于4篇学术论文,其中理、工、医各专业至少有1篇发表在SCI或EI收录的期刊上,人文社科各专业至少有一篇发表在我校《重要学术期刊目录(人文社科版)》收录的期刊上。

(7)毕业生生源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毕业生不能列入评选对象,截止3月5日仍存在欠费问题的学生不能参评。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负责地做好本单位的评选工作,省级及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应确保通知到每位毕业生,推荐人选名单要通过院系公告栏或网络等方式公示三天。

5.各培养单位要组织被推荐的毕业生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及《郑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对优秀毕业生表格进行仔细审核,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不得加页。表格所盖院系公章应为行政章。

各单位务必于2019年3月18日下午5点之前将《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2,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不能加页),《郑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3,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不能加页),《校级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见附件4、用A4纸打印,一份),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1房间,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yangongbu@zzu.edu.cn

联系人:刘素娟、范梦娜 联系电话:67781711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