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认定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13 16:47:4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资助中心和学校的要求,现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请各培养单位成立由主管领导负责,有学生参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公开公正的进行认定,并及时将认定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请各单位将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困学生汇总后上报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校对材料进行审核后将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特困学生进行资助。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资助。

一、家庭经济特困学生认定范围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3.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孤残学生;

5.烈士子女;

6.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

二、家庭经济特困学生需要提供的材料

1.所有特困生需填写《2017-2018学年研究生家庭经济特困学生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扶贫明白卡封面(有统一编号)、首页(有家庭成员信息)、第五页(有接受帮扶人员签字、扶贫负责人签字)这三张复印件,《郑州大学研究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

3.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需提供:民政部门的证明、证书或认定文件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4.孤残学生需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烈士子女需提供烈士证复印件。

5.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需要提供相应基层政府证明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培养单位收齐后,填写《2017-2018学年研究生家庭经济特困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和《2017-2018学年研究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见附件4),签字盖章后将纸质材料于9月20日前交行政楼201房间,电子版发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邮箱yangongbu@zzu.edu.cn。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