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杏艳等28名研究生博士学位的公示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08-12-31 00:00:0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郑州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081231会议审查通过,同意授予杏艳等28名研究生博士学位。现将拟授予博士学位名单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200812312009331)为异议期。

在异议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以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校学位办公室反映情况。

联系部门:综合管理中心学位办公室(650房间)

受理电话:67780058

郑州大学学位办

                        20081231

附件:拟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