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硕士点的通知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06-12-06 00:00:00

各相关院系:

我校开展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硕士点工作今年首次启动,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今年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的工作,仅限于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历史学、物理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范围内进行。

2.自主增列博士、硕士学科按郑州大学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硕士点暂行办法》执行(见附件1,可下载)

3.申报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报送时间:各院系于 12月14下午4研究生院学科办(新校区管理中心639)。

报送要求:《郑州大学自主增列博士(硕士)学科、专业简况表》一式三份,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备案表》一式三份,同时电子版发至学科办信箱:xkb@gs.zzu.edu.cn。《简况表》《备案表》均可在附件下载。

    联系人:祁秀霞            电话:67780059

     研究生院

    

                            2006年12月6

附件:1《郑州大学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范围内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硕士点暂行办法》.rar

附件:2《郑州大学自主增列博士学科、专业简况表》下载.rar

附件:3《郑州大学自主增列硕士学科、专业简况表》下载.rar

附件:4《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备案表》下载.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