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信息审核系统模块使用说明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08-05-20 00:00:0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位信息审核系统模块今年上半年正式启动,请各院系教务员通知学生按照要求规范操作,详细操作程序说明如下:

一、        通知学生以本人账号进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入学位工作模    块。做以下信息录入工作:

1、点击学位信息上报——学位信息录入。按填表说明(见界面下方显示)要求认真填写核对后提交,界面显示“提交成功”即为提交有效:若填写信息有误,请在论文正式答辩后10日内以上述程序重新进入“学位信息录入”界面更改信息后重新提交一次,界面显示“提交成功”即为修改成功。

2、点击“学位审核——论文录入”,“学生编号”与“论文编号”自动显示为本人学号且不能改动,请认真填写本人论文信息后提交,若论文信息填写有误,点击“论文修改”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改后点击“修改”进行提交。界面显示“提交成功”即为修改成功。

3、以上两个程序未完成不能打印表决票进行论文答辩,请学生按要求按时上网提交。

4、点击“论文评阅——论文评阅综合查询”可查询本人论文评阅情况,评阅结果未公布之前界面票数均显示“0”。

二、   院系管理员以本院系账号进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入学位工作模块,做以下信息录入及审核工作。

1、进入“学位信息上报”模块,查询本院系学生学位信息是否录入齐全,及时通知网上未提交学位信息的学生按时提交。

2、点击“论文评阅——录入评阅信息”,认真填写每一个学生的论文评阅结果,若评阅结果提交有误请按上述程序重新进入,修改后再“保存”提交

3、点击“答辩管理——生成答辩分组”,选择“专业名”,“学生类别”,“答辩日期”,录入“答辩地点”,“答辩委员信息”并选择该组学生提交分组即完成对该组学生的答辩分组。若分组或信息提交有误,点击“管理答辩分组”选择“专业”,“组号”或“学号”“姓名”后点查询即显示所需信息,点击修改信息对错误信息更正后点击“保存”界面显示“保存成功”即为修改成功。

4、学生按要求网上提交全部信息后即可点击“答辩表决票”选择“专业”或“学号”、“姓名”、“组号”,可一次打印每组学生的表决票,也可单独打印每一个学生的表决票,视本院系答辩时间及分组安排而定。若有不能打印表决票的情况,请自查学生是否未网上提交信息不全或有误,若系统有误请稍后重试,仍然不能打印的请联系校学位办查明原因后再打印。

5、本院系答辩结束后,进入“录入答辩结果”模块录入学号后系统自动显示学生姓名,依次录入答辩信息后提交。点击进入“查询答辩结果”选择“专业”,“组号”或“学号”、“姓名”可查询本院系答辩整体情况及每个学生答辩情况。点击“修改信息”可以对误填信息进行更正。

6、进入“学位审核—申请学位简况表”,选择“专业”或“学号”、“姓名”,录入后点击“打印简况表”即可打印该生简况表供分委员会审核使用。

7、进入“学位审核——分委员会表决票“选择“专业”或“学位级别”后打印分委员会表决票供分委员会审核使用。

8、分委员会会议结束后,进入“分委员会结果录入”,点击“查询”,即显示所有学生信息。点击“分委会审核意见”后,点击“选择”即对所选部分提交。

此界面也可对“分委员会录入结果”进行编辑。点击“编辑”修改后再点击“更新”即对原有分委员会结果误填信息进行更正。

 

                                                                郑州大学学位办

                                                 2008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