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08-12-16 00:00:0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配合国家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以及《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教育部实施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自2008年起,国家每年在49所签约高校以及“211” 高校中选拔6000名一流的研究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培养一批若干年后国家建设所需各行各业拔尖创新人才。与此同时,通过学生交流带动科研合作,建立国内外稳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该项目是提升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技发展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我校人才培养国际化的重要契机。
    各单位应深刻认识项目实施的重要意义,立足长远,抢抓机遇,扎实工作,开拓创新,统筹协调好选拔、派出、管理和回国等各项工作,按照“三个面向“和“三个一流”的原则,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2009年项目实施工作。
    第一、建立留学候选人预选制度。紧密结合本单位重点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科研合作项目,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制定本单位总体实施规划,在全日制在校应届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一年级学生中做好攻读博士学位人员预选工作,预选名额按照《郑州大学重点学科后备带头人名额分配表》中的150%确定并向学校提交。
    签署推荐意见后将推荐排序表中本科生名单上报教务处,研究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部。同时鼓励其他学科申报。 
    联合培养博士生不限定名额,但必须最迟于2009年2月20日前接到国外一流高校的免学费邀请函。
    预选候选人上报时间截至到12月22日。
   第二、以院系和导师为主导,统一负责被推荐人员的对外联系工作。做到在现有合作科研项目和科研合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选派。在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派方面,要充分利用国家现有渠道。
   第三、学校将根据各培养单位2008、2009年选派情况,调整2010年及以后各单位选派名额。
    第四、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公派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派工作,学校制定了《郑州大学重点学科后备带头人公费留学选派办法》并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文件规定,学校设立“郑州大学重点学科后备带头人公派留学专项基金”,每年200万,对拟派出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及其导师进行资助,具体包括:
    1.取得国家公派资格的学生除获得国家提供的3-4年攻读学位期间的生活费和国际旅费资助外,学校另资助一次全程国际旅费。
    2.学校为入选学生举办“外语强化培训班”,以使其尽快满足国外一流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外语标准和要求。
    3.学校为每一个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学生指定一名国内导师,对其在外学习和生活进行指导。为加强双方导师间的科研合作和交流,在学生国外就读期间,学校将资助国内导师到学生所在国外培养单位交流访问一个月,每人每次2万元。
    4.实行“博士生兼招补偿”办法。对于被派出的每一名在校博士生,我校将在下一年的博士招生中给其导师增补一个招生计划。
    5.入选硕士生如因学科专业、签证等客观原因未能当年派出留学者,学校将给予其本校硕博连读的资格;入选本科生如因客观原因未能派出者,则给予其本校免试攻读硕士生资格。
    其他事宜请浏览郑州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研究生项目网
http://www.ha.edu.cn/chuguoweb/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csc.edu.cn/

附件:1. 郑州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
      2.  2009年郑州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进程表
   3.《郑州大学重点学科后备带头人公费留学选派办法》
      4. 郑州大学优先资助学科及《郑州大学重点学科后备带头人名额分配表》
   5. 郑州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候选人推荐排序表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2008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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