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人事档案的相关通知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08-09-08 00:00:0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一、请于9月8日来研究生院档案室领取由我校就业中心转来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取本校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
    二、研究生人事档案审查内容
    1、资格审查
    (1)审查是否符合入学条件。
    (2)了解学生整体情况,为选拔学生干部、组建党支部物色人选,为在学期间评优评先、发展党员提供依据。
    2、审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
    (1)档案内容包括:高中部分、大学部分、在职部分、入党材料、政审材料等。请将档案清单按要求填好后贴在档案袋背面 (如缺材料者,请通知本人)。
    (2)有回执的要将回执填写清楚寄回档案来源单位。
    (3)按2008年新生名册顺序号从小到大排序。
    三、定向、委培生的档案审查合格后可转到我校也可保留在原单位管理,其他人员档案一律转到学校统一管理。
    四、务必于9月17日前将全部档案按要求审查完毕,并将拟录取研究生政审汇总表经培养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一并送交研究生院。(拟录取研究生政审汇总表在研究生部主页资料下载)
    五、档案送交时间:9月17、18、19日。
    17日:商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文学院、信息管理系、法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历史学院、外语学院、体育系;
    18日:体育学院、教育学院、物理工程学院、数学系、材料科学工程学院、化学系、生物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19日:土木工程学院、环境与水利学院、化工学院、建筑学院、管理工程系、美术系、工程力学系、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口腔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护理学院。
                                                  研究生院
                                                200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