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招生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档和资格审查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本年度拟录取研究生调档函通过网上发放电子版,拟录取研究生可登陆以下网址直接打印调档函(可打印为彩色)。部分培养单位因录取工作暂未结束,会存在部分研究生无法打印调档函情况,待录取结束后请各单位通知拟录取研究生及时查看并打印调档函。网址为:http://gs2.zzu.edu.cn/srch/shifting/masterShift.html。如有需要纸质版调档函的拟录取研究生,请联系拟录取的培养单位,培养单位统计信息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办理。
2.拟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凭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调档。于2023年4月30日(应届毕业生可于9月1日)前将档案用中国邮政快递邮寄或送至所报考我校拟录取的培养单位,郑州大学本科毕业生由培养单位统一调档。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档案经学校审查后会及时返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定向培养研究生,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
3.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必须自行下载《郑州大学录取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依据协议书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其中拟录取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4. 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的政审表、定向协议须于2023年4月30日前提交至拟录取的培养单位。
5.具体调档工作安排如下:
拟录取学生类别 |
调取材料 |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
1、人事档案 2、政审表 |
全日制定向研究生 |
1、人事档案 2、政审表 3、定向协议书 |
非全日制研究生 |
1、政审表 2、定向协议书 |
6.各培养单位应对所调入研究生档案进行初审,对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进行考核,出具经主管领导签字和加盖本单位公章的《郑州大学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及政审情况报告》,对于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以及审查不通过的研究生,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