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奖励,鼓励创新——我校09年优秀学位论文奖励政策出台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10-03-18 00:00:00

优秀学位论文在某种意义上代表着一个学校和一个学科的学术水平,必须予以充分重视。为鼓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和提高科学研究水平,使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我校实施了优秀学位论文表彰计划,对获得校级及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导师进行奖励。08年起除现金奖励外,还会对导师在招生计划等方面进行奖励。据悉,09年度研究生院经研究决定对09年获奖论文进一步加大奖励力度,鼓励导师和学生创作出高水平、高质量的学位论文。同时将对争创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先进院系给予表彰和奖励。

09年奖励标准如下:

1、加大对获得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和导师的奖励力度,各奖励书报费1000元;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奖励依照上一年度奖励标准执行,学位论文作者和导师各奖励书报费300元。

2、获得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作者和导师除享受省学位办相关证书和物质奖励外,学校另按以下标准给予导师奖励。获得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的导师,给予一个2010年全额资助博士生招生名额,导师所需支付资助费由研究生部承担;获得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的导师次年招收第二个硕士生所需资助的助研奖学金由学校支付。

    今年申报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前期盲审工作即将进行,希望导师和学生积极参加,院系要注意保存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关注此部分学位论文水平,提前选出拟推荐对象,以便参加今年9月份的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附件:2009年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数及中选数统计表及09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