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各项工作安排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10-03-12 00:00:0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随着我校研究生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论文审核、评阅、答辩及学位申请中各项工作的工作量也日益增加。为了保证论文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位申请中各项工作顺利按期完成,根据以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今年新的政策,现对今年上半年学位申请等有关工作的程序及具体完成时间要求如下:

一、     不端行为检测:

本学期仍然将对所有拟申请学位的博士、硕士(含在职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在论文评阅前进行不端行为检测。由于送检篇幅限制,每篇论文每次学位申请前只限检测一次,请申请学位人员严格按照学术规范写作,在与导师充分沟通、认真定稿后再予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复制比≥30%、博士学位论文复制≥20%的学位申请人原则上至少推迟半年申请学位,极特殊情况由导师向分委员会提出申诉,经分委员会研究通过、主席签字、学位办备案(提交整改报告及申诉书),可先按期进行答辩。此部分人员在学位审核环节将单独提交学部审核。论文复制比在以上标准之内的也应对照检测报告单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并写出整改报告,整改报告经导师签字确认并提交院系备案后方可进行论文送审及答辩工作。望各培养单位及导师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分析检测报告,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底线。

各培养单位将此次申请学位人员的论文WORD格式电子版全文(含摘要、文献综述、正文、参考文献等,与论文本身无关的内容及学生本人公开发表的论文在新版检测系统中不会计入复制比)于410前尽早分批提交校学位办(邮箱 xwb@zzu.edu.cn)。学位论文一文一档,文件命名规则为“院系名称—论文作者姓名”。 学位办不接受学生本人提交的论文,检测结果将统一反回院系,由院系再返给导师指导学生修改。请各院系通知到每位申请人,安排好时间,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二、盲审要求

1、拟申请博士学位人员

本学期拟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五本论文全部由学位办统一送审。由于该时间段各高校评阅论文任务相当繁重,为保证盲审结果能按期返回,学位办接收双盲评阅材料的截止时间为415该日期后不再送审。论文送出之后无须到学位办查询、催促,学位办将返回的每一份评阅结果在网上实时更新,导师和学生可通过研究生院学位办网页查询,五份评阅结果全部返回后院系可来学位办取回。盲审评阅意见有一份及一份以上不同意答辩的,不允许本学期答辩。

需要提交给学位办的双盲评阅的材料包括①院系及培养办审核盖章后的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1份;②按要求装订的供盲评的5本博士学位论文;③自评表、评阅书、查新报告(可用复印件)各五份。

(提示:为避免该时段论文查新任务集中,建议及早进行)

       2、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学位办在420公布由计算机随机抽取的参加盲审的学生名单。各院系应尽快将抽中人员的学位论文(全日制一式二份,在职人员一式三份)统一送校外专家进行双盲评阅,并将评阅结果汇总后反馈校学位办备案。抽中匿名评阅的人员在评阅结果未返回前不得进行答辩。被抽查的研究生应在421向所在院系提交隐去导师、作者姓名及致谢部分的学位论文及论文评阅书(论文评阅书在研究生院主页的文件下载区下载)。论文评阅人应为硕士生指导教师。

凡拟申报优秀学位论文的毕业生,必须提前向院系提出申请,且一律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盲审。请各院系于430日之前将申请人名单报校学位办备案,同时注意保存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关注此部分学位论文水平,提前选出拟推荐对象,以便参加今年9月份的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学校规定:任何人不得向论文送审人员询问或打听论文盲评送审学校及老师的相关信息。负责盲审的工作人员有义务严守机密。

       5月中上旬,学位办将协同督导团对没有参加盲评的论文进行再一次的抽查,凡抽查不合格者,不允许答辩,已经答辩的,答辩成绩作废。

       去年11月,省学位办对当年授学位学生的学位论文进行了较大范围的抽查,今后每年会继续开展此项工作,并且会对论文质量不合格的作者及导师进行公布,严重的将会取消学位。国家教育部从今年起也会开展对博士学位论文的抽查,请各院系及导师严格把关,确保所有学位论文质量。

请各院系、导师和学生要高度重视论文写作,确保每一篇学位论文质量。不端行为检测仅仅是保证论文质量底线的一种手段,检测结果并不代表学术水准的评价。

三、     论文答辩程序及要求

1、不参加匿名评阅的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15天送交评阅人评阅。

2、所有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申请信息必须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在职申请学位人员需将预答辩表、答辩呈报表、参加匿名评阅人员的匿名评阅书提交校学位办,经学位办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答辩表决票进行答辩,未经审核的答辩无效。

3论文答辩会程序:学位分委员会成员或院系负责同志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③导师简要介绍申请人的论文研究及学习、科研情况。④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硕士生一般30分钟,博士生一般45分钟)。⑤答辩秘书宣读博士生论文查新报告。⑥主席宣读论文评阅意见结论,并代评阅人就评阅书中的主要质疑问题向申请人提问。⑦委员提问,申请人答辩。⑧答辩委员会委员评议作出决议。⑨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2/3以上(含2/3)同意,方为通过。⑩主席宣布决议。

4、请各院系严格按照论文答辩会程序要求,于530前进行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应公开进行,并要保证充足的质疑﹑答辩时间,不能以论文答辩工作量大为由简化程序﹑压缩时间。博士生答辩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1小时,硕士生答辩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45分钟。同时要注意每个答辩委员会的工作量不宜过大﹑论文评阅人的评阅论文数量也应合理。答辩工作量大的院系可请不同专家分批次进行,以缓解压力﹑保证质量。各学科答辩时要注意邀请小同行,答辩委员答辩时应按时到场,中途不得离场。

四、全日制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学位工作模块的录入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在4月底前检查确保学生前期的各项信息(培养环节及学费缴纳等)均已在系统中完成,防止之前出现的在系统中找不着学生的情况的出现,影响在系统中录入论文评阅信息及答辩信息。

2、学位工作模块中录入顺序:学生本人录入学位论文相关信息(博士生同时录入博士成果管理)——录入论文评阅信息——录入答辩分组——学位办审核博士生答辩分组(硕士生分组系统会自动审核)——录入答辩结果。

五、特别重申:

1、今年全日制研究生所有学位申请表格必须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在职人员申请表格请各院系从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2、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务必于610前召开,研究生院将继续派联络员参加会议。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今年不仅要对本院系论文不端行为检测中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进行最终的审定和把关,还要严格把关论文的学术水平,同时审查论文的写作规范,坚决避免不合格学位论文的通过。

3、各院系在论文答辩前后,收集整理学生定稿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学位论文一文一档,文件命名规则为“院系名称—论文作者姓名”),院系和学位办同时保存存档,以备日后论文抽查时使用。

4、我校研究生预答辩、匿名评阅送审论文、正式答辩的各项工作均不得直接收取或变相收取学生费用,请各培养单位务必严格执行学校规定。

                                  郑州大学学位办

                                     2010-3-12

 

时间安排简表:

不端行为检测截止时间                       4月10

博士生盲审接收材料截止时间                 4月15

申请硕士人员盲审名单公布时间               4月20

学位信息录入前系统录入各项工作完成时间      4月30

督导团再次抽查论文时间                     5月中上旬

答辩完成截止时间                                                     530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截止时间                              10

定稿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收集截止时间                       620

学位信息上报完成截止时间                                学位证书领取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