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奖助贷管理科   发布日期:2022-04-18 11:39:3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2〕8号)精神,各培养单位老师及时联系本单位贷款毕业学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认真做好毕业确认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园地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步骤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

点击“个人信息变更”进行个人信息修改、完善。为方便贷后管理,请借款学生务必将两位联系人详细信息录入系统并且两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不能相同,同时户籍地址必须具体到村或者小区楼栋,修改完毕后点击保存;研工部对变更信息进行审核。

对于贷款学生无权限修改的数据需通过“毕业生毕业确认信息错误统计表”(附件3)提交;其中贴息截止日期错误数据的信息(贴息截止日期统一为6月30日),需按照附件4统计表填写上报,由校资助中心提交到省资助中心统一修改;贷款到期日期错误的合同信息,应随贴息截止错误信息一并上报至研工部,信息统计按照附件5格式统计。

请各培养单位对贷款毕业生所留联系方式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按照附件2表格格式上报核实结果,需加盖院(系)公章。

个人信息变更请务必于2022年5月812:00前完成。

研工部将毕业确认表发送给培养单位,培养单位将毕业确认表与贷款毕业生须知(见附件1)正反打印发给学生,每人一式三份,均需贷款学生本人签名、捺手印,本人留存一份,培养单位留存一份、余一份由培养单位汇总并将以上附件(附件1-5)统计表于2022年5月12日11:00前交至研工部204房间。

二、生源地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步骤

各培养单位老师通知本单位生源地贷款毕业生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进行个人信息变更,修改个人信息后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并打印出毕业确认表三份,均需签名、在签名处捺手印,本人留存一份、培养单位留存一份,

生源地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表和校园地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表分开,一起交至研工部204室。

请各培养单位2022年5月12日11:00前将贴息截止日错误信息统计表(附件4)、贷款到期日错误信息统计表(附件5)、毕业确认表、贷款毕业生联系方式核实情况表(附件2)和毕业确认信息错误统计表(附件3)交至研工部204房间。

如学生因受疫情影响无法返校进行毕业确认,各培养单位应采取给学生发送电子版毕业确认表或学生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下载毕业确认表的方式完成毕业确认,学生打印填写毕业确认表(包括签字和捺指印),在规定时间内把纸质版毕业确认表原件提交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提交至研工部奖助贷科

如有疑问请致电:校资助中心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科0371-67781612;研工部奖助贷科0371-67739179.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