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学历管理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09-12-18 00:00:0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办学(2009)294号文件要求,决定对我校2009年入学的研究生资格以及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进行自查,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院系须在12月22日以前对2009级研究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报考确认照片及入学照片核对、学年注册情况等进行自查,特别要作好转入本校学生的入学资格复查。
    二、张贴并核对在校研究生的电子档案照片,重点是调剂录取和转学研究生的电子学籍信息。电子照片张贴情况将作为今年检查工作的重点。
    为确保不出现冒名顶替等各种舞弊现象,维护高等教育和社会公平,各院系于12月21日之前到研究生院FTP院系公共区中拷贝本单位录取时招生部门提供的在校生(包括2009年录取新生和转学学生)电子照片并在学生所在宿舍进行张贴公示,便于学生相互监督。凡未张贴或张贴非录取时确认的电子档案照片的,均视为舞弊。
各院系要组织人员对所有在校生(包括2009极新生)进行学生本人和电子档案照片核对;有问题及时报告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以便调查处理。
    三、请各院系下载附件中的《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并进行张贴。通知在校研究生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自己的学籍,有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
    四、请各院系在自查结束时,写出书面自查报告于12月23日17:00前交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将组织检查小组,于2009年12月30日前对各院系工作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
    特此通知!

    各院系学生电子照片可到FTP院系公共区下载(文件夹名“学生学籍照片”,各院系都有各自的子文件夹。)
    研工部联系人:陈老师  67781705
    培养办联系人:周老师  67781709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09年12月18日

附件:高等学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