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档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4-22 15:47:36

按照疫情防控和学校招生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档和资格审查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调档函通过网上发放电子版,拟录取研究生可登陆以下网址直接打印调档函。部分培养单位因录取工作暂未结束,会存在部分研究生无法打印调档函情况待录取结束后各单位通知拟录取研究生,也请拟录取研究生及时查看调档函打印网址。网址为:http://gs2.zzu.edu.cn/srch/shifting/masterShift.html

2.拟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请登陆调档函打印系统打印调档函(可打印为彩色),凭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调档。请考生将档案材料和政审表于55日前(应届本科生的档案于9月10日前)用中国邮政快递邮寄或送至所拟录取的培养单位。郑州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校统一调档。

3.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还需下载并签定《郑州大学录取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乙方定向就业单位盖章签字、丙方考生签字后(协议书一式三份),和档案材料、政审表一起于55日前用中国邮政快递邮寄或送至拟录取的培养单位,学校收到档案并经审查后会及时返还。

4.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但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请拟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行下载并签定《郑州大学录取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乙方定向就业单位盖章签字、丙方学生签字后(协议书一式三份)后,连同政审表55日前用中国邮政快递邮寄或送至拟录取的培养单位

5.所有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按规定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否则不予确认录取资格

6.各培养单位应对所调入研究生档案进行初审,并出具经主管领导签字和加盖本单位公章拟录取资格审查情况报告,随学生档案一起转交研究生院档案室存档。

7.如有需要纸质版调档函的拟录取研究生,请联系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统计信息后报党委研工部统一办理。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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