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省级及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3-23 18:41:2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毕业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21〕42号)相关要求和《郑州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研究生〔2020〕2号),现将我校2021年省级及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郑州大学正式学籍的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研究生期间无旷课、违法乱纪等行为。

(二)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热爱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在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在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

(五)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六)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下,主动作为,勇挑重担,乐于奉献,敢于迎难而上的毕业生,优先评选。

(七)申请“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研究生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人文社科类须至少在 SCI、SSCI、 CSSCI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或在河南省教育厅认定的CSSCI权威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理、工、医类学科须在SCI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或在中国科学院认定的SCI一区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2.学术学位硕士生:人文社科类须至少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理、工、医类学科须在SCI、EI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

3.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博士研究生 2 项,硕士研究生 1 项。

4.博士研究生获国际、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省级学科竞赛一等奖;硕士研究生获国际、国家级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省级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5.博士研究生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博士研究生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前五;硕士研究生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二等奖排名前七,三等奖排名前五。

6.硕士研究生参编著作应为3万字以上,须在书中明确标注所撰写内容或章节,著作内容应与学位论文选题密切相关。

7.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考察创新实践能力, 其成果形式除上述要求所包含的形式以外还包括:

(1)参与编写国际、国家、地方及行业、企业标准一项(署名须有郑州大学)。

(2)研究生参与制定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法律条款,或撰写研究报告、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并获得地市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纳或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或参加专业实践过程中完成的研究项目或阶段任务为实践单位(须为上市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效益证明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8. 体育学、建筑学、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等学科专业可按照国家学科评估和专业学位水平评估需要适当调整优秀毕业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

(八)毕业生生源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毕业生不能列入评选对象,截止3月23日仍存在欠费问题的学生不能参评。

三、推荐程序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按照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2021年各单位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认真负责地做好本单位的评选工作,省级及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应确保通知到每位毕业生,推荐人选名单要通过院系公告栏或网络等方式公示三天。没有分配名额的单位可以将最优秀的毕业生推荐1名备选。

2.各院(系)在报送优秀应届毕业生时,同时报送1名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电子版),学校将对优秀毕业生事迹进行宣传。

3.各培养单位要组织被推荐的毕业生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郑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对优秀毕业生表格进行仔细审核,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不得加页。表格所盖院系公章应为培养单位公章。

4.各培养单位务必于2021年4月1日下午5点前将《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2,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不能加页),《郑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3,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不能加页),《校级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见附件4,用A4纸打印,一份),交至综合管理中心201室,并将附件4的电子版发送yangongbu@zzu.edu.cn

联系电话:67781711

联系人:张志鹏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