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的通知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09-11-03 00:00:0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营造创新氛围,充分调动博士生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冲击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学校设立郑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用于资助博士研究生的科研工作。现就2009年基金项目立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郑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依照"鼓励创新,择优资助"的原则进行资助。学校今年将立项资助10项左右的研究课题,每项课题资助经费 4万元(文科2万元),其中学校与导师各资助2万元(文科各1万元)。每项课题一经批准,指导教师必须按时将资助经费划拨规定帐号,否则取消资格。获得本基金资助的博士生将在博士生访学计划、研究生学术奖励计划、研究生创先评优等活动中得到更多倾斜。2008级及其以后入校的博士研究生获得本基金资助者,在每月800元助研奖学金的基础上,增加200元助研奖学金。

二、申请资助的课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一般应为我校在读的2008级和2009级博士研究生,特别优秀的2007级博士研究生也可申请(2009级博士研究生需已经开题或为硕博连读)。课题为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研究年限一般为23年;

2、选题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突出,研究技术路线设计合理,有重要科学意义或广阔应用前景,且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

3、具备完成所申请课题研究工作的能力;

4、经费预算合理。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应提交开题查新报告和《郑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申请书》(以下称《申请书》)。《申请书》一律要求打印,一式5份。(《申请书》可从http://gs.zzu.edu.cn/showNews.aspx?ArticleID=188下载。)并制作ppt为参加答辩评审做准备。

2、申请人的指导教师和所在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严格审核《申请书》,签署意见后报校学位办(每专业限推荐1-2人)。

3、为规范管理,凡去年获得批准,但导师配套经费未落实的导师所带学生本次不得申请。

四、学位办组织基金评审专家采取分组答辩等方式进行评审,提出拟资助的课题及其经费额度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五、请各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后,于20091113日前报送至校学位办(综合管理中心650房间,电话67780058),过时不予受理。

 

 

                                 郑州大学学位办

                                   200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