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6-26 23:20:3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20]17号)要求,专家库将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专家库的建设与更新是保证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质量的基础性工程,学校根据通知精神开展2020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的建设与更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荐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

2. 现为我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导师);

3.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二、更新内容

1. 原有专家信息更新

请原有专家按照《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1)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2)要求,直接在原有专家的《专家信息表》(附件3-1)中进行更新。原有专家的《专家信息表》(附件3-1)由学位办分发到各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通知相关专家进行信息更新。

2. 增补专家信息报送

各培养单位组织增补专家按照《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1)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2)要求,直接在《专家信息表》(附件3-2)中进行增补专家的信息填报。

三、时间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将原有专家更新后的《专家信息表》(附件3-1)和增补专家填报后的《专家信息表》(附件3-2)合并后统一命名为“XX学院专家信息汇总表”,于202075前发送至学位办邮箱xwb@zzu.edu.cn,有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学位办陈老师电话:6778170367781990)。

四、特别说明

1. 原有专家的《专家信息表》(附件3-1)将通过邮件发送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务员,此项内容包含大量个人信息,请各单位负责人务必确保信息保密,以防专家信息泄露。

2.《专家信息表》中表头字段背景色的黄色为必填项、橙色为二选一必填项、灰色为选填项

3. 原有专家中已离岗的须在信息表中删除,请相关培养单位确认无误后上报学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