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拟授学位人员学位信息上报工作安排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15-12-17 00:00:0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5年12月拟授予学位人员学位信息上报工作即将开始,请各院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学位信息上报工作按上报人员类别分为两个批次进行,同等学力申硕人员从“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平台”上报,非同等学力申硕人员从研究生院网站的“学位信息上报系统”上报。现将两个批次的上报工作详细要求安排如下:

1、同等学力申硕人员上报路径及上报要求

同等学力申硕人员请登录“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平台”进行上报。学位信息上报按照以下工作流程:课程成绩入库(院系填报,学位办汇总各院系成绩批量导入系统)——课程水平认定(学位办审核,学生遇到问题请联系院系解决)——申请论文答辩资格(学生用个人帐号提交申请)——审核答辩资格,登记答辩成绩(院系填报,由学位办汇总各院系答辩成绩批量导入系统)——填写论文信息(学生用个人帐号填写提交)——学位信息报送。

此项工作即日开始进入课程成绩入库阶段。成绩采集模版参见附件“同等学力成绩报送样本.xls”。此外,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除了成绩说明或备注可不填外其余必填;2、每个学生的总学分不得低于34学分;3、成绩有效期目前统一填为4年,请院系将学生考试时间要控制在成绩有效期内(如2012年1月之前考试的成绩将无法导入信息平台);4、请严格按照模版示例填写,完整填写每条信息,包括时间格式请按照示例格式;5、按照附件“同等学力答辩成绩样本.xls”,提交同等学力申硕人员的答辩成绩。

院系提交课程成绩及答辩成绩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5日下午5点

提交邮箱地址:xwb@zzu.edu.cn

2、非同等学力申硕人员上报路径及上报要求

非同等学力申硕人员请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工作-信息服务-学位信息上报系统进行学位信息上报(注:学位证号可暂填写16位0)。

非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分为以下5类:学历教育硕士(双证学术型学位)、学历教育硕士(双证专业型学位)、非学历教育硕士(单证专业型学位)、学历教育博士(双证学术型学位)、非学历教育博士(单证专业型学位),请务必选择登陆正确的学位类别端口上报,以免错报、漏报。

上报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5日下午5点

学位信息上报工作直接关系到学位获得者的学位信息在教育部备案的真实性及学位获得者的学位信息在网上查询的准确性,请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所有学位获得者的学位信息务必上报,坚决杜绝漏报、错报情况发生。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5年12月17日

 

同等学力成绩报送样本.xls

同等学力答辩成绩样本.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