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全额资助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的通知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12-11-27 00:00:00

校内各单位:

《郑州大学申请全额资助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管理办法》(校政【201222号)已下发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我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原则上不再按以往方式进行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博士生招生指标的配置要与科研经费、研究成果紧密挂钩,向重大课题、重大成果产出的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及团队倾斜。为此,我校2013年度全额资助博士生招生计划将安排30个左右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2013831日前不满61岁(院士等国家有特殊政策的人员除外)的我校已有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2. 2013831日前不满56岁的现有博士招生学科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我校全职在岗教师。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科研要求

1)主持有“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国家级在研项目或主持有较高科技含量的重大横向项目,科研经费充足;

2)近五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至少2篇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或获国家级科研奖励或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排名前3位)。

(二)能教书育人、履行导师职责,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指导培养博士生,能保证博士生培养质量。

(三)按照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要求,能够从本人科研经费中一次性支付所招博士生的“三助奖学金” 4.8万元(人文社科专业导师个人只需支付三分之一,余额由学校支付,但所招博士生需落实有助教或助管岗位,并至少从事助教或助管工作一年)。

(四)原则上应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生或在其他导师团队协助指导过一届博士研究生,有特殊贡献及引进的特殊人才可不做此要求。

(五)有协助本人指导博士生的学术队伍,首次申请岗位,未培养过博士生的人员,团队中应有富有指导经验的博士生导师作为顾问或成员。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要求

1. 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郑州大学全额资助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并提供科研项目及经费证明材料及主要研究成果复印件,在125日前向拟招生院(系)提出申请。

2.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招生院(系)分学位委员会认真审核申请人项目经费、学术水平、从事学科专业等条件后,将通过人员名单及个人材料于1210日前报校学位办公室。申请人属跨学科及新兴交叉学科的,分会需对申请人从事学科方向及主持项目的研究方向与招生学科符合度进行论证,论证材料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并上报。

四、其他

1、上报材料清单:①《郑州大学全额资助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院系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的纸质版1份;②《郑州大学全额资助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申请表》一式两份;③申请人提供的科研项目经费证明材料及主要研究成果复印件,成果复印件首页需加盖院系审核章;④跨学科及新兴交叉学科人员的论证材料。

2、 申请通过研究生院组织的专家组评审、公示,经学校批准后,准予招生。全额资助博士生招生指标需招收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

                                  郑州大学学位办

                                  20121126

 

郑州大学全额资助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院系申请汇总表.xls

 

郑州大学全额资助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