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半年学部会议日程安排及学部审核具体要求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12-06-08 00:00:00

一、时间及地点安排:

1、理科学部会议:614号上午900    行政楼第四会议室

2、文科学部会议:614号下午200    行政楼第四会议室

3、工科学部会议:615号上午900    行政楼第四会议室

4、医科学部会议:615号下午200    行政楼第四会议室

二、各分会需提交学部会议材料清单

1、博士:

1<申请>博士学位学部表决票一式15份及电子版。

2<申请>博士学位简况表一式13份(请按表决票顺序装订成13份,用B4纸打印)。

3)匿名评阅意见书。

4)发表学术论文原件。

2、全日制硕士:

1)申请硕士学位(全日制)学部表决票一式15份及电子版,表决票必须使用系统打印,并按不同专业排序。

2)申请硕士学位简况表1份,简况表必须使用系统打印,并按表决票顺序装订。

3、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含专业学位)

1)申请硕士学位(在职人员)学部表决票一式15份及电子版

(按不同类别排序)。

2)简况表一式13份(按表决票顺序装订成13份)。

3)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全国统考合格证原件及发表学术论文原件(证书及论文一人一袋装好并注明院系、姓名及材料清单,以供省学位办审核;各院系分委员会结束后尽快整理上述材料到校学位办提前预审)。

三、其它要求:

1、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博士、硕士学位情况表》和《2012年上半年学位审核情况统计表》请于<611>前报学位办。

2、各院系主管院长代表分委员会向学部汇报本次分会拟授学位人员总体情况(含院系前期审核工作总结,拟授予各级、各类学位人数,未通过论文评阅、答辩、复制比检测、分会审核等环节人数及原因)。论文终稿(第二次检测)复制比超标且分委员会认为不应影响学位授予推荐的,须以书面形式逐人阐明通过理由并上报学部会议进行审议。

3、除三级学位授予议题外,其它各单位需提交学部讨论的议题请于<612>前报学位办,以便安排时间。

4、召开学部会议时各院系应携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学位情况表及会议记录本提前候会,并准备好上述材料。 

    

                                     郑州大学学位办

                                       2012.6.6

 

 

2012年上半年学位审核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