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2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抽查的通知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12-04-16 00:00:0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质量,今年上半年将继续进行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并匿名评阅工作,具体操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要求如下:

一、以下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参加匿名评阅。

1、计算机随机抽取出的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名单见附件1,2)

2、拟申请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者。

3、所有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名单见附件3)

4、在职申请学位抽查人员名单(名单见附件4)

5、之前参加盲审结果不合格者。

     二、评阅要求 

送审学位论文均需通过复制比检测,未经检测及复制比较高且未做修改的学位论文不得送审。被抽查人员应在4月20日前向所在院系提交隐去导师、作者姓名及致谢部分的学位论文及论文评阅书((全日制硕士一式二份,在职人员一式三份)论文评阅书在研究生院主页的文件下载区下载)。院系在认真核对检测结果后,分别寄给外省高校的相关院系评阅,评阅人应为硕士生指导教师。

对于抽查到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学院根据需要可以采取包括匿名送其他高校评阅、匿名送相关行业专家评阅、聘请实务专家集中审核等多种审查方式。如采用匿名送审的方式需附本专业学位论文具体要求以便专家参考。

三、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相关政策

1、从2008年起,我校每年评选出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0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00篇,同时加大奖励力度奖励获奖学位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获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保留历史记录供常年查阅,并给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和导师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励书报费500元。

2、省级优秀学位论文从校级优秀学位论文中推荐,据悉,从今年起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名额会大幅增加省级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和导师除享受省学位办相关奖励外,导师次年招收第二个硕士生所需资助的助研奖学金由学校支付。

3、未经过匿名评阅的学位论文原则上不能参加校级优秀论文的评选,请导师、学生相互转告,作好申报的准备。请各院系做好该部分人员盲审工作,并于4月30日之前将申请人的名单报校学位办备案,同时注意保存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以便参加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四、异议处理办法:

①、有1位及1位以上评阅人认为被评论文“未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时,申请人必须延期答辩和毕业,在修改论文后,重新提交论文进行复评,论文修改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

②、评阅人认为被评论文“基本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对所评论文提出修改意见时,应根据评阅人所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认真细致的修改。修改完成后,经导师及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答辩。

③、除非申请人或其它专家证明本次双盲评阅的专家有主观过失行为,否则,进行上述复评的专家仍为原提出异议的专家。

五、论文评阅费用由各培养单位从研究生业务经费中支出。但有关“异议处理”中涉及的“复评”费用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郑州大学学位办公室

                               2012年4月16

 

附件12009级硕士.zip

附件22010两年制.zip

附件32012年申请提前答辩人员名单.zip

附件42012年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盲审抽查名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