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07-05-17 00:00:00

校内各单位及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我校2007年毕业研究生及本科生已陆续进入学位论文答辩阶段,学位审核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要求:

一、博士、硕士及各类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必须经过相关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未经分委员会审核及审核未通过人员不得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二、各分委员会通过的拟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情况及相关材料由院系直接提交学部学位委员会会议审核,学位办公室不再代替整理、汇总材料。如因材料准备不充分、内容错误等原因错过或未能通过学部审核,责任自负。具体准备材料清单和时间要求另文通知。

三、各分委员会通过的拟授学士学位人员材料在提交校学位委员会会议之前还需提交我校学士学位审核工作委员会会议讨论,具体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四、实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联络员制度,各分委员会审核博士、硕士学位时必须提前通知联络员到会,并作好会议记录。学士学位审核具体要求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联络员名单.rar

                              郑州大学学位办公室

                                2007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