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盲评工作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03 09:42:20

相关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校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全部委托教育部相关机构进行双盲评阅,送审篇数及具体要求等按照《郑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管理办法》(校研究生〔202110号)执行。博士学位论文盲评周期为60天左右,为保证盲评结果能够按期返回,本学期接收盲评材料的截止时间为331日中午12,请学院统一提交,不接受个人提交,逾期不再接收。博士学位论文提交送审后无须到学位办催促查询,学位办会在研究生院网站实时更新返回的盲评结果,导师和学生可登录研究生院学位办网页自行查询(研究生院学位办网页http://gs.zzu.edu.cn/xwgz.htm)。

每位申请人有一次初评、两次复评机会,盲评须在学校规定的博士学位申请最长期限内进行。原则上应尊重盲评专家意见,复评专家应为原提出异议的专家,送审原专家复评1份。特别提醒:初评或复评结果有1份及以上为C的应延期,初评或复评结果有3份及以上为C的须重新进行开题等程序。

为防止问题论文的产生,对于盲评结果1份及以上总分低于80分的申请人,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重点审查,并有权对其做出延期决议,同时提出明确的质量问题和修改意见。延期的申请人须修改论文不少于3个月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提交下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

一、学院须提交的材料

1、电子版材料

pdf版学位论文全文(后缀为pdf,按盲评格式要求任何地方都不要显示导师及作者姓名)

pdf版自评表(后缀为pdf,见附件1-2

txt版论文摘要(后缀为txt

④信息表(后缀为xls/xlsx,见附件3,请院系将所有学生的信息汇总在一个信息表中,以院系为单位提交)

⑤汇总表(见附件4

2、纸质版材料

①学院及培养办审核盖章后的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②加盖学院公章的汇总表

③复评人员须提交复评申请表(见附件5

以上材料命名规则如下:(请注意中间间隔为下划线而非中线,命名不规范的学位论文无法上传)

论文原文:学校代码_学号_LW.pdf(如10459_10011201312002_LW.pdf

自评表:学校代码_学号_ZPB.pdf (如10459_10011201312002_ZPB.pdf

论文摘要:学校代码_学号_ZY.txt (如10459_10011201312002_ZY.txt

信息表:学校代码_XXHZB.xls/xlsx(如10459_XXHZB. xls/xlsx

请各培养单位通知学生严格按照信息表填表说明的要求进行填表,所提交材料的命名规则进行命名,信息表中的学号须与提交材料命名中的学号保持一致,如不符合要求,学位论文将无法送审。

二、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博士学位论文盲评前须进行复制比初检,盲评前复制比初检超标将不再送审,博士学位论文总复制比< 30% 且去除本人复制比(或去除引用复制比) < 15%请学生提前将电子版博士学位论文提交至学院,由学院汇总统一发送至学位办复制比检测专用邮箱(xwb2016jc@163.com)进行复制比检测,学位办不检测发送到其它邮箱的学位论文。盲评前提交初检的电子版博士学位论文必须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前提交终检的电子版论文版本保持一致。例如:盲评前提交初检的电子版博士学位论文如为word版本,那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前提交终检的电子版论文必须为word版本;盲评前提交初检的电子版博士学位论文如为pdf版本,那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前提交终检的电子版论文必须为pdf版本。

学位办将检测结果返回给学院后,学院要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导师和学生,以便于导师指导学生认真修改学位论文。

复制比检测学位论文命名规则为:作者姓名-学号-文献名称。提交复制比检测的学位论文请务必按照要求命名,文档命名不能出现空格或字符错误,命名不规范的可能造成检测结果超标,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检查后再提交。

此外,为规范临床医学博士学位论文盲评材料文件命名,请学院给参加本次盲评的临床医学博士学位申请人统一编写学号,编码规则如下:

第一附属医院  202311001  起编号

第二附属医院  202312001  起编号

第三附属医院  202313001  起编号

第五附属医院  202314001  起编号

附属肿瘤医院  202315001  起编号

人民医院  202316001  起编号

编码规则说明:前面四位为年份;第五位1代表上半年、2代表下半年;第六位为各附属医院编号1-6;后三位为自然编号,从1开始往后递增。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