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生导师及博士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02 16:48:07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0】145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博士生招生计划管理改革创新和教育事业统计改革试点,进一步落实博士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准确了解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情况,为全面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创造条件,现开展博士生导师及博士生信息采集工作。此项工作涉及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情况,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数据信息精准,按时完成博士生导师及博士生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本次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及范围

1、本次博士生导师采集对象范围:2020年8月31日前仍指导博士研究生的专/兼职博士导师及2020年9月招生的博士生导师。2020-2021学年已不再担任博士生导师(已离退休、已去世、已解除导师聘用关系)的相关人员数据信息可不采集。

2、本次博士生采集对象范围: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在我校具有过学籍记录的博士生及2020年9月30日前入学的博士生。

3、本次项目采集范围:处于采集对象范围内的博士生导师于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主持的在研或结题项目。

特别提醒:采集对象范围截止至9月30日,项目采集范围截止至8月31日,我校教育事业统计代码为4141010459。

二、填报要求

1、填报时间:2020年12月02日-2020年12月10日(12月10日下午5点前将信息数据提交至学位办邮箱xwb@zzu.edu.cn

2、请各单位务必确保采集对象范围内的博士生导师及博士生信息按时按要求提交,没有纳入教育部信息采集系统的博士生导师,不再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0年12月02日

附件1:2020年博士生导师采集数据模板

附件2:2020年博士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