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硕士、博士学位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6-30 09:17:26

 

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硕士、博士学位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校2020年上半年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档案移交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将相关归档材料按规范收集整理后,于2020710日之前移交至学校档案与校史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2019年度校级及以上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

22019年度不宜公开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

32020年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相关材料。

二、归档要求

1、按照档案与校史馆制作的学位档案整理流程视频要求进行规范整理;

2、有需要档案整理流程视频光盘的培养单位,可到研究生院学位办领取。

三、移交归档

1、三类归档材料移交清单需分别单独填写,纸质清单一式两份,移交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各留一份备查,电子版发送至dag@zzu.edu.cn

2、不宜公开的论文和优秀论文各移交一份进档案与校史馆,其中不宜公开论文移交清单上需备注不宜公开的相关年限;

3、移交清单、卷内文件目录、卷内备考表等表格请到档案馆网页下载。

联系人:高老师    咨询电话: 67763055      13526613106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郑州大学档案与校史馆

                                                       2020625

 

 

附件: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归档质量的几点要求

 

按照《郑州大学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针对历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归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归档质量,特提出以下归档要求:

一、归档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原则上均要求原件。如因特殊原因内容为复印件的,需在复印件上加盖院系公章。

二、归档的各项材料有签名、盖章要求的,须签名完整,公章齐全。

三、若移交材料有缺失,请务必在卷内备考表上写明情况。

四、卷内备考表上请务必填写立卷人的姓名,“立卷人”处不能为空。

五、归档材料移交一套即可,如有重复材料,请自行剔除。

六、归档材料移交时,档案馆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验收不合格的,归档单位按要求整改合格后,再办理移交手续。

 

 

档案与校史馆

202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