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指南 (修订版)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1-04 16:51:12

郑州大学在职临床医师

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指南

(修订版)

研究生院编写

201811


 


   为了更好的帮助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了解相关政策、清楚申请要求、熟悉申请程序,为了更好的辅助学院相关工作人员明确工作流程、理清管理制度、规范申请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文件、我校学位授予工作相关文件及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研究生院学位办编写了本《指南》。

   《指南》发布的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程序、要求以及常见问题解答等,属于学校对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的总体要求,学院在政策执行上不得宽于学校要求。学院认为有必要严于学校要求的需要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报告备案,并将学院严于学校要求的条款发布在学院网站以确保申请人知晓。

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实行学校-学院二级管理模式,研究生院负责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条件要求及管理制度的制定解读与指导监督,学院负责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的过程管理与管理制度的宣传落实。

《指南(修订版)》是在《指南(试用版)》基础上修订完成的,可能仍然存在考虑不周之处,还请学院负责老师不吝赐教,也很希望听到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的诉求,我们将在此基础上继续完善,以满足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和管理工作人员的需求。





第一部分 学位申请资格审核的程序及要求 4

一、学位申请的基本条件 4

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的程序要求 4

三、国家组织的全国医学博士英语统考 4

第二部分 临床医学博士水平认定的程序及要求 5

一、学院公布培养方案及学习资源 5

二、学院组织的课程水平认定考试 5

三、临床医学博士水平认定的时间要求 5

四、申请人再次提出学位申请 6

第三部分 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的程序及要求 6

一、申请人提交开题申请的程序及要求 6

二、导师审查学位论文的程序及要求 6

三、学位论文预答辩的程序及要求 6

四、学位论文盲评的程序及要求 6

五、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及要求 6

六、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的程序及要求 6

七、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 7

第四部分 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的程序及要求 7

一、学位授予的基本要求 7

二、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程序及要求 8

三、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程序及要求 8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程序及要求 8

第五部分 学位授予档案归档的程序及要求 8

第六部分 临床医学博士年限的界定原则 8

第七部分 临床医学博士学费的缴纳标准 9

第八部分 常见问题解答 9

一、临床医学博士的各项时间要求是什么? 9

二、水平认定程序和开题答辩程序有无先后顺序? 9

三、导师能否做答辩委员会的主席或委员? 9

四、答辩委员会委员组成要求是什么? 10


第一部分  学位申请资格审核的程序及要求

一、学位申请的基本条件

1、已获得医学硕士学位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截止临床医学博士英语统考报名时,在相应专业从事临床工作2年以上,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临床类),具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证书编号为16位),且规培专业与申请博士学位的专业一致。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身体健康,能顺利完成博士学位申请过程,方可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的程序要求

1、每年11月,我校接收拟申请在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学位申请,申请人登录郑州大学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平台录入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人到申请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网上报名及学院资格审核工作一般在每年12月20日前完成。

   2、每年12月,研究生院学位办统一组织现场确认并完成头像采集工作。现场确认工作一般在12月前完成。完成现场确认的申请人方可参加临床医学博士英语统考

3、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4、申请人通过临床医学博士英语统考并按规定时间缴纳学费后方为通过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5、学院在每年9月初,向当年通过申请资格审核人员发放同意接受博士学位申请函、组织入学教育,并向申请人详细介绍学位申请流程、相关政策要求等。

三、国家组织的全国医学博士英语统考

   1、每年12月,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下达英语统考考务工作通知后,研究生院学位办按照国家要求和日程安排完成统考报名工作。统考报名工作一般在每年1月1日前完成。

   2、每年3月上旬,研究生院根据国家统一时间组织在职临床医学博士英语统考。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发布统考报名的相关事宜,学院负责通知申请人具体时间和程序要求。统考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申请人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3、每年5月,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下发英语统考成绩,研究生院收到后负责将英语统考成绩下发各学院。

   4、申请人通过临床医学博士英语统考是通过学位申请资格必备条件。

第二部分  临床医学博士水平认定的程序及要求

一、学院公布培养方案及学习资源

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的课程学习以自学为主,学院须设置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并在网站公布以供申请人参阅,同时应提供课程参考书目及相关网络课程网址等学习资源,供申请人参考自学使用。

二、学院组织的课程水平认定考试

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人员的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科目,参照全日制相关专业课程设置安排,学院根据申请人数的多少,可以采取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同堂考试,或组织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人员单独考试。学院组织的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由学院统一保管考试成绩、告知申请人考试成绩,试卷由学院统一保存至少5年。

三、临床医学博士水平认定的时间要求

申请人通过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后,即可参加学院组织的水平认定考试。申请人自通过学位申请资格审核之日起,必须在4年内通过学院组织的课程水平认定考试。4年内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四、申请人再次提出学位申请

申请人6年内自愿放弃申请或因超年限被迫放弃申请后,可重新向郑州大学提出学位申请,但之前所有已完成程序均作废。

第三部分  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的程序及要求

一、申请人提交开题申请的程序及要求

   申请人通过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后,即可向学院提交开题申请,由学院统一安排开题事宜。自开题通过之日起至答辩通过之日止,学位论文写作时间不得少于2年。

二、导师审查学位论文的程序及要求

   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后提交给导师审查,导师认为学位论文水平达到学位申请条件后,申请人方能提交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

三、学位论文预答辩的程序及要求

   每年3月1日、910日前,申请人可向学院提交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由学院统一安排预答辩。

四、学位论文盲评的程序及要求

   每年3月、9月,学院汇总提交已进行预答辩拟进行答辩的申请人名单,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和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安排盲评工作。盲评工作要求按照《郑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盲评不通过者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五、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及要求

   每年5月1日、1115日前,申请人可向学院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学院统一汇总申请人的答辩申请,将预答辩表和答辩呈报表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领取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的答辩表决票并安排答辩。

六、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的程序及要求

   学校在预答辩前和教授委员会召开前进行初检和终检2次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初检结果仅供修改论文时参考,不作为能否答辩及授学位的依据;终检结果供教授委员会审核学位使用,终检结果超标者一般应延期答辩及授学位。

七、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

   博士学位论文字数要求一般不少于5万字,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严格按照《郑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执行,《郑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可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第四部分  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的程序及要求

一、学位授予的基本要求

   1、学位授予的年限要求

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时,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申请人自通过学位申请资格审核之日起,必须在4年内通过学院组织的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申请人自通过学位申请资格审核之日起,必须在6年内完成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并获得学位。从学位申请起至学位授予止,年限跨度不得超过6年,6年内未完成者,本次申请无效。

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时,申请人必须是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5年以上。

   2、学位授予的学术要求

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时,申请人须提交在申请学位期间、以郑州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身份,在所属学科及相关学科领域内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时,无学术论文发表者,不予通过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申请人在学校组织的考试中,不得有考试违纪作弊等学术失范行为,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3、专业学位的考核要求

在职临床医学博士申请人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须通过临床能力考核方可通过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证书编号为16位),且规培专业与申请博士学位的专业一致,视为通过临床能力考核。

二、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程序及要求

   学院每年5月底、12月召开教授委员会会议,依据教授委员会职能,完成学位授予资格的学院审核。

三、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程序及要求

   学校每年6月初、12中旬召开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依据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能,完成学位授予资格的学部审核。

   学院教授委员会会议召开后至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前,学院应将申请人的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英语统考合格证书编号、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原件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程序及要求

   学校每年6月中旬、12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依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能,完成学位授予资格的校会审核。

第五部分  学位授予档案归档的程序及要求

   每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结束后,学院需按研究生院学位办要求的本数、时间、程序提交学位论文,按校档案馆和研究生院要求的事项、时间、程序完成学位授予档案归档工作,按国家要求的事项、时间、程序完成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工作。

第六部分  临床医学博士年限的界定原则

申请人自通过学位申请资格审核之日起,必须在4年内通过学院组织的课程水平认定考试。

申请人自通过学位申请资格审核之日起,必须在6年内完成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并获得学位。从学位申请起至学位授予止,年限跨度不得超过6年,6年内未完成者,本次申请无效。

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时,申请人必须是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5年以上。

第七部分  临床医学博士学费的缴纳标准

   我校在职临床医学博士学费按照3万元/人标准执行。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前完成学费缴纳事宜。缴纳学费后,因申请人个人原因放弃申请,学费概不退还。

第八部分  常见问题解答

一、临床医学博士的各项时间要求是什么?

答:申请人自通过学位申请资格审核之日起,必须在4年内通过学院组织的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申请人自通过学位申请资格审核之日起,必须在6年内完成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并获得学位。从学位申请起至学位授予止,年限跨度不得超过6年。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时,申请人必须是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5年以上。

   例如:20193月通过英语统考即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最迟在20236月通过学院组织的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最迟在20256月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二、水平认定程序和开题答辩程序有无先后顺序?

   答:第二部分临床医学博士水平认定的程序和第三部分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的程序之间没有先后顺序的要求,申请人通过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后,可同时进行水平认定考试和学位论文开题。而且,各级各类水平认定考试之间均无先后顺序的要求,申请人通过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后,可同时进行各级各类水平认定考试。

三、导师能否做答辩委员会的主席或委员?

   答:否。导师应列席答辩会,但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也不能做主席。

四、答辩委员会委员组成要求是什么?

   答: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至少聘请2至3名外单位同行专家,所有委员应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答辩委员中一般应有半数以上博士生导师。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申请人所研究领域校外的学术权威或有较深造诣的博士生导师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