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学位授权点启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6-08 15:45:56

有关单位:

为加速推进一流大学建设,以提升学术竞争力为导向,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郑州大学以科教融合为抓手,加强校外资源利用与合作,强力推进法人学术单位共建工作。创新科研组织模式,探索与驻豫高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学术单位开展实质性科研协同,双方共建学科、共同培养研究生、共享科研创新成果,实现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协同推进。为推进部分单位率先开展研究生独立招生培养工作,现就2018年学位授权点启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照申请条件

启动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含工程领域)须符合《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试行)》对应的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启动二级学科硕士点须符合“郑州大学自主设置硕士二级学科点最低要求”。确定是否达到拟申请学位授权点的基本条件或最低要求。达到条件的按《郑州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暂行规定》规定程序开展启动工作。

二、填写简况表

1. 启动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须填写《郑州大学启动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启动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须填写《郑州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启动简况表》,启动专业学位授权点 (含工程领域)须填写《郑州大学启动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

2.填报材料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至2017年12月31日,“近五年”的统计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3.本表填写中涉及的人员原则上指人事关系隶属郑州大学的在编人员以及与郑州大学签署全职工作合同(截至2017年12月31日合同尚在有效期内)的专任教师(含外籍教师),兼职人员不计在内;表中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项、教学成果等)均指署名郑州大学为第一单位获得的成果。合作单位的专家需要专门注明,表中涉及的成果非郑州大学所有也应一并注明。

4. 各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汇总表已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和河南省教育厅备案,本表填写的人员不能随意借用其他学科人员。

5.校内人员原在其他院系担任硕士生指导教师,本次启动完毕后,归位到本学科。不同单位招收相同学科、专业学位(或工程领域)研究生的,应统一培养要求和毕业标准。在学位点自我评估和学科评估时,主动配合学科、专业学位主体单位一起做好评估工作。

三、材料审查

研究生院组织由有关专家组成的材料审核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与所属硕士一级学科点的关联性、是否符合申请基本条件。

四、审核结果

研究生院在材料审查的基础上,按照《郑州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暂行规定》规定的程序决定是否能够启动。

五、时间安排

有启动任务的单位请于6月15日前将申请简况表电子版发送到zyxwb@zzu.edu.cn,纸质版一份报送到研究生院242房间。同时做好学部会汇报准备。

研究生院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