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5-11 10:48:27

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88号)要求,我校2014年获得的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今年须参加专项评估。为确保我校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教育硕士、护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

、评估内容

专项评估主要检查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队伍结构、导师水平)、人才培养(招生选拔、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学术训练或实践教学、学位授予)和质量保证(制度建设、过程管理、学风建设)等。具体评估指标与内容,由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结合人才培养特点分别制订。目前已转发各单位。

、组织实施

专项评估工作在学校学位点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应成立专项评估工作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各培养方向负责人和研究生教学秘书组成并指定专人负责专项评估材料撰写与相关准备工作。涉及多个单位的学位授权点主体单位应做好相应的统筹协调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工作准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提前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和有关材料的收集;

(二)学位点自评。收到具体评估方案后,严格根据方案要求(包括文档格式、附件等)完成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

(三)学校审核。研究生院根据评估方案要求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改进或完善意见;

(四)材料上报。各学位授权点将自评材料修改完善后,按要求提交到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按要求上传至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并报送相关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五)做好实地考察准备。各学位授权点及相关培养单位要做好评估相关材料收集和评估专家实地考察的工作准备。

五、时间安排

(一)教育硕士。各参评点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文件要求进行自我评估,于2018630日之前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自评报告》(附件3)和其他材料(附件45)上传至“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http://zlxxpt.chinadegrees.cn)向社会公开,并以纸质和电子文档方式报送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二)护理硕士。20185月底前学位授予单位按附件1要求完成自我评估评分,按附件2要求完成自我评估总结报告。201865日前附件1和附件2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http://zlxxpt.chinadegrees.cn)向社会公开,附件1(自我评分表)、附件2(自我评估总结报告)、附件3(基本信息简表)、附件4(支撑材料统计表格)、附件5(教学管理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指委秘书处。附件6专项评估有关的档案材料无需提交。

(三)工程管理硕士。2018 6 30 日前各 MEM 专业学位授权点将《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总结报告》(签字、盖章后的 PDF 版本)、支撑材料 17810PDF 版本)、支撑材料 234569 汇总表(EXCEL版本) 上传至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http://zlxxpt.chinadegrees.cn向社会公开,同时发至教指委秘书处(文件名称:单位代码+单位名称+MEM 专项评估),教指委秘书处邮箱:mem@tsinghua.edu.cn

(四)具体时间节点。各学位授权点在评估材料规定上报日期前10天完成国家要求的评估材料,并向研究生院提交1份最终上报材料纸质版,同时电子版发送到zyxwb@zzu.edu.cn,由研究生院审核后按要求上传。

六、工作要求

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是对我校2014年新增学位授权点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检查,评估结果将直接关系到学位授权资格和持续发展,各参评学位授权点及相关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正确认识专项评估的意义,严格按照目前的总体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学位授权点的专项评估各项准备工作。联系电话:67781597  


附件: 《关于开展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88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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