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位授予基本标准专家论证会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15-11-23 00:00:00

11月19日,我校召开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位授予基本标准专家论证会,就我校工程硕士的18个工程领域以及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位授予标准进行论证。会议邀请了高校和行业专家:西安交通大学张小栋教授、北京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李齐方教授、国家电网河南省电力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孙永阁高工、河南省863孵化器有限公司总经理翟为唐高工、河南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院长刘希亮教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建筑学院院长李虎教授、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总工于秋波高工、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副院长赵廷华高工、河南省化工研究所王宏力高工作为论证专家,研究生院负责同志、各工程硕士培养单位主管领导、部分工程领域负责人共计30余人参加了会议。

研究生院院长关绍康发表了致辞。在致辞中,关院长强调,学位授予基本标准是开展学位点评估和质量监督、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导师指导研究生学习的基本依据,意义重大。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学位标准就应以服务需求和产学结合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实现行业和基地就业为目标予以制定。对于如何制定好工程硕士和建筑学硕士的学位标准,关院长提出了自己的思考:一是要明确郑州大学的定位。郑大应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二是要充分体现我们 “培养什么人,为谁培养人、培养的人能干什么”。培养的人不但需要“合格”,更要“适用”,是否“适应”是靠社会来评判;三是学位标准要体现人才培养定位和培养特色。准确把握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培养目标的区别,围绕本专业学位类别应服务的行业领域,确立特色培养方向;四是要努力实现工程能力与学术能力的统一。促进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工程技能概念与工程实践训练、工程实践技能与工程科研训练的有机统一。

专家组组长西安交通大学张小栋教授主持了论证会。我校工程硕士的18个工程领域以及建筑学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负责同志分别围绕工程领域的专业内涵、服务领域、历史现状、培养方向、自身特色、发展思路和目标,以及获得本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基本知识、实践训练、基本能力、学位论文的要求等方面就各自领域的学位授予基本标准进行了汇报。与会专家认真听取了每个领域的汇报,并针对较为突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探讨,提出了明确的修改意见。专家组在最后的集中意见反馈中,充分肯定了研究生院在学位标准制定工作中发挥的统筹指导作用,同时重点指出了在学位标准制定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了学位标准要突出专业特色,完善培养方向,推进实践教学、强化专业实践、明确质量标准,对相近学科不同领域的培养内容进行细化界定等中肯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