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第三轮学科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12-01-11 00:00:00

各相关院系:

根据学位中心【201176号文件(附件1)精神,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决定,继2002年、2008年两轮学科评估后,将于20122月开展第三轮学科评估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我校积极参加此次学科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协调学校各学科参加评估工作。各参评学科所在院系负责参评材料的填报、录入等工作。各院系指定学科评估工作负责人、材料填报人。

二、参评条件及学科

本次学科评估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进行,只要有一个以上(含一个)二级学科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均可申请参加该一级学科的评估。由于学科目录调整工作刚完成,为确保评估数据的可靠和公正,部分满足条件的学科需同时参评(附件2)。

 

我校满足参评条件的学科此次均要求参加评估,具体如下:

 

独立参评学科

序号

学科门类

一级学科

授权级别

牵头单位

1

03  法学

0301  法学

博士一级

法学院

2

03  法学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博士一级

马克思主义学院

3

07 理学

0702  物理学

博士一级

物理工程学院

4

07 理学

0703  化学

博士一级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5

08  工学

0801  力学

博士一级

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

6

08  工学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博士一级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7

08  工学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博士一级

信息工程学院

8

08  工学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博士一级

电气工程学院

9

08  工学

0814  土木工程 

博士一级

土木工程学院

10

08  工学

0815  水利工程 

博士一级

水利与环境学院

11

08  工学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博士一级

化工与能源学院

12

10  医学

1001  基础医学

博士一级

基础医学院

13

10  医学

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博士一级

公共卫生学院

14

12  管理学

1204  公共管理 

博士一级

公共管理学院

15

05  文学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博士点

文学院

16

08  工学

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博士点

化工与能源学院

17

10  医学

1007  药学

博士点

药学院

18

08  工学

0808  电气工程 

硕士一级

电气工程学院

19

01  哲学

0101  哲学

硕士一级

公共管理学院

20

02  经济学

0201  理论经济学

硕士一级

商学院

21

03  法学

0302  政治学

硕士一级

公共管理学院

22

04  教育学

0403  体育学

硕士一级

体育系

23

05  文学

0502  外国语言文学

硕士一级

外语学院

24

05  文学

0503  新闻传播学

硕士一级

新闻与传播学院

25

07 理学

0712  科学技术史

硕士一级

历史学院

26

08  工学

0802  机械工程

硕士一级

机械工程学院

27

08  工学

0803  光学工程 

硕士一级

物理工程学院

28

08  工学

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

硕士一级

物理工程学院

29

08  工学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硕士一级

信息工程学院

30

08  工学

0823  交通运输工程 

硕士一级

水利与环境学院

31

08  工学

0827  核科学与技术

硕士一级

物理工程学院

32

08  工学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硕士一级

水利与环境学院

33

08  工学

0837  安全科学与工程

硕士一级

化工与能源学院

34

10  医学

1003  口腔医学

硕士一级

口腔医学院

35

12  管理学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硕士一级

管理工程系

36

12  管理学

1202  工商管理

硕士一级

商学院

37

12  管理学

1205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硕士一级

信息管理系

38

03  法学

0303  社会学

硕士点

公共管理学院

39

04 教育学

0402  心理学

硕士点

教育系

40

08  工学

0822  轻工技术与工程

硕士点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41

09 农学

0901  作物学

硕士点

生物工程系

42

09农学

0905  畜牧学

硕士点

生物工程系

43

10  医学

1006  中西医结合

硕士点

第一临床学院

同时参评学科

序号

学科门类

一级学科

授权级别

牵头单位

参评要求

44

02 经济学

0202  应用经济学

硕士一级

商学院

同时

45

07  理学

0701  数学

博士一级

数学系

46

0714  统计学

硕士一级

数学系、商学院

47

06  历史学

0601  考古学

博士一级

历史学院

同时

48

0602  中国史 

博士一级

49

0603  世界史

博士一级

50

07 理学

0710  生物学

硕士一级

生物工程系

同时

51

0713  生态学

硕士一级

52

08 工学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硕士一级

信息工程学院

同时

53

0835  软件工程

博士一级

54

08 工学

0813  建筑学  

硕士一级

建筑学院

同时

55

0834  风景园林学

硕士一级

56

0833  城乡规划学

硕士一级

57

10  医学

1002  临床医学

博士一级

第一临床学院

第二临床学院

第三临床学院

同时

58

1011  护理学

博士一级

第一临床学院护理学院

60

13  艺术学

1301  艺术学理论

硕士一级

文学院

同时

61

1302  音乐与舞蹈学

硕士一级

音乐系

62

1303  戏剧与影视学

硕士一级

新闻传播学院

注:分布在不同院系的学科同时参评时,排在第一位的院系牵头整理材料,其他列出及未列出单位做好支持配合。

三、指标体系

学科评估采用主观评价与客观评价相结合、以客观评价为主的指标体系。客观评价指标包括师资队伍与资源科学研究与创作人才培养质量,主管评价指标包括学科声誉。各学科具体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4-14-6(艺术类另行提供)。

四、材料填写与报送

1、各院系根据本学科需填写的《学科评估简况表(样表)》(以下简称:简况表)(附件5-15-6)中所列项目(艺术类另行提供),搜集整理相关数据资料,并认真填写《简况表》。

2、各院系将参评学科《简况表》纸质版一式三份于2012224(周五)报研究生院(学科办,639房间)。研究生院对《简况表》进行审核,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相关学科进行修改。

3、各院系将修改后并审核通过的《简况表》在学科信息采集系统中进行录入,通过采集系统打印《简况表》并生成相应电子文档。

4、《简况表》中所列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专利应用证明等),按照顺序装订成册。本次评估部分学科(人文社科、管理、统计、体育、艺术)需填报发表学术论文数,虽未要求同时提交论文清单,但相关院系需按照《简况表》中本学科代表性学术论文质量表格格式准备备查论文清单,以备抽查。

5、《简况表》、证明材料及备查论文清单(纸质版均一式两份)经院系院长(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2312(周一)17:00前报送研究生院(学科办,639房间),备查论文清单及《简况表》电子版(采集系统生成)发至办xkb@zzu.edu.cn

6、研究生院将各学科评估材料报学位中心参加评估。

五、结果公布

学位中心将根据评估结果按照一级学科对参评单位进行排序,并通过《中国研究生》、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六、工作要求

1、此轮评估的结果对参加评估的学科及学校的总体声誉将会产生长远影响,各学科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在评估过程中,学位中心将会把申报简况表中部分数据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网上公示,并对所有数据进行自动校验和人工排查,各院系务必确保申报表中数据的准确性。

3、各院系应严格按照工作日程安排中的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


七、工作日程

时间

工作内容

2012111

研究生院下发文件,学校布置参加学科评估工作。

2012111-224

各院系搜集整理相关数据资料,准备证明材料及备查论文清单,在样表上填写《简况表》。

201222417:00

各院系报在样表上填写的《简况表》纸质版。

2012225-32

研究生院对《简况表》进行审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相关院系进行修改并重新报送材料。

201233-311

各院系将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简况表》在学科信息采集系统(后期下发)中进行录入,通过采集系统打印《简况表》并生成相应电子文档。

201231217:00

《简况表》、证明材料及备查论文清单纸质版、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

2012320

研究生院将学校评估材料报学位中心参加评估。

2012320

学位中心进行评估,进行核查数据、随即抽查发表论文清单等工作。

 

附件:

1、关于参加第三轮学科评估的邀请函(学位中心[2011]76号);

2、需同时参评的一级学科清单;

3、人文社科、理工农医、管理学与统计学、计算机与软件工程、体育学、建筑学等六类学科具体评价指标体系(附件4-14-6)(艺术类另行提供);

4、人文社科、理工农医、管理学与统计学、计算机与软件工程、体育学、建筑学等六类学科《学科评估简况表(样表)》(附件5-15-6)(艺术类另行提供);

联系人:朱诚身  谷胜利   电话:67780056  67780059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2111

  

 附件:

1、关于参加第三轮学科评估的邀请函(学位中心[2011]76号).rar

2、需同时参评的一级学科清单.rar

3、评估指标体系(分类别).rar

4、学科评估简表(分类别).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