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级研究生维护学籍信息的通知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12-10-09 00:00:0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在校研究生:

研究生学籍是通过正式的招生录取和资格审查过程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取得的研究生身份和学习资格,是研究生学习结束获得毕业并申请学位的重要依据和长期科技档案,必须准确无误。为提高研究生对自己学籍信息重要性的认识,维护对学籍信息采集的严肃性,避免轻率随意,根据教育厅学生处要求和郑州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办公会[2008]005号决议,对2012级研究生学籍维护工作特做如下通知:

第一:按《郑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经复查合格准予注册;在此期间,对自己研究生管理系统内的学籍信息和学籍卡均应予填补核对(或填无),不允许有空项,否则系统内将无法录入成绩、无法申请毕业。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此事,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同学。

第二:

请务必通知每一位2012级研究生登录到学信网http://xjxl.chsi.com.cn/xscx.do核查学籍信息,认真核对姓名、专业、身份证号、考生号等关键字段是否有误,有特殊情况者按以下几方面处理:

(一):在学信网查询不到学籍或者有其他问题者,请将情况在附件备注栏内注明,按规定时间交到培养办。培养办会统一回复到院系。

(二):因身份号码重号,需要更改在校生学籍信息者,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学生个人申请,院系审核意见。

2,户籍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民信息更改证明(注明更改信息的时间、原因或理由,本人照片及发函单位固定联系方式,加盖户籍专用章和户籍民警专用章)。

3,更改信息前后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原件丢失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要有被更改人照片,并加盖户籍专用章和户籍民警专用章)。

4,研究生录取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如410122780101008410122197801010084),不需要更改在校生学籍信息。

(四):特别提示:因系统升级,学信网考生号统一由15位变为16位,即在原考生号第五位之后第六位之前,增加一个‘1’,和原来的第六位的‘2’连在一起,‘12’代表录取年份,所有同学都一样,此类问题不用反映。

第三:时间要求:1030号下午5:00前,请各院系将附件中的表格纸质版及更改学籍信息同学的相关材料,交到培养办。

若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培养办王老师联系,电话:67781709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2-10-09

院系研究生学籍维护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