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考试成绩报送办法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06-04-09 00:00:00

为加强研究生考试成绩的管理,促进院系和研究生院学籍管理上水平、上台阶,方便教师和学生及时掌握课程学习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  任课教师应该在课程考试结束后10天内评完试卷,上报学生考试成绩。

2  上报成绩的同时,应将评完的试卷一并上报。公共必修课的任课教师应将学生的考试试卷和考试成绩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任课教师将成绩报送到所在院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考试试卷留院系保存。

3  成绩上报以Excel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本格式同时上报,电子文档发到:zhoushuzhen@zzu.edu.cn,书面文本格式要有教师本人签名。

4  学生成绩单内容应包括:学号、姓名、所属院系、课程名称以及成绩等。

5  院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在每届学生课程学习结束将教师上报的成绩单原件报送研究生培养办存档,院系留存复印件备学生查询。

6  研究生院把所有公修课的成绩以电子文档发到各院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7  院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成绩查阅、打印、审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