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查超长年限研究生学籍的通知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15-11-19 00:00:0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延期期限为3年;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3年,最长延期期限为2年。个别培养单位存在研究生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现象,具体名单见附件。请各培养单位下载填写《办理自动退学手续通知书》并发给学生本人,通知学生办理自动退学手续;有特殊情况者,请培养单位根据学生申请,结合具体情况给出拟处理意见。培养单位汇总自动退学审批表或拟处理意见,在1127号前报研究生院。另外请通知其他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本人和导师,合理安排学业情况。

特此通知。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51117

办理自动退学手续学生名单.xlsx

郑州大学研究生办理自动退学手续通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