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级研究生维护学籍信息的通知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11-09-22 00:00:0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在校研究生:

研究生学籍是通过正式的招生录取和资格审查过程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取得的研究生身份和学习资格,是研究生学习结束获得毕业并申请学位的重要依据和长期科技档案,必须准确无误。为提高研究生对自己学籍信息重要性的认识,维护对学籍信息采集的严肃性,避免轻率随意,根据教育厅学生处要求和郑州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办公会[2008]005号决议,特通知如下:

1、按《郑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经复查合格准予注册;在此期间,对自己研究生管理系统内的学籍信息和学籍卡均应予填补核对(或填无),不允许有空项,否则系统内将无法录入成绩、无法申请毕业。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此事,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同学,在927号前将已经完善学籍信息的同学名单汇总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2、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学【2011674号文件规定,新生入学经学校复查并合格注册后,学籍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原则上不予变更,详情参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