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郑州大学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5-14 09:02:1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落实学校学科建设年部署,扎实有序做好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推动学科提质升级,助力一流大学建设,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151号)和学校对高峰学科要求研究生院决定开展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范围

全校所有学科均可申报,优先支持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临床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考古学、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公共管理学等8个高峰学科

二、培育安排

1.学科所在单位高度重视,遵循“所在单位统一组织、项目组具体实施”及“全面整合、持续培育”的工作原则,扎实有序做好组织和策划工作。

2.项目组按照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要求(参考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见附件1,在现有教学成果及各类(级)成果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形成具有可实施性的培育规划。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资助。研究生院依据当年学校下拨专项经费情况设立培育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教学创新项目的研发和实施,根据培育进展情况开展滚动支持,并为项目组和相关培养单位提供展示和交流的平台。

、材料报送

1.郑州大学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申报书》(见附件3)单独装订成册,一式1

2.能够反映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的具体措施和路线图前期已有的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论文、奖励、新闻报道等支撑材料,合装成册(首页为附件目录),一式1份。

请各单位于531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236室)(河南医学院所属单位由医学研究生办公室报送),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pyb@zz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371-67780053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

(http://www.moe.gov.cn/srcsite/A10/s7058/202209/t20220919_662794.html?eqid=a0a4e144000b7286000000026454da72)

2. 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推荐等级参考指标

3. 郑州大学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申报书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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