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拟毕业研究生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07 09:54:48

各培养单位:

根据《郑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和预答辩实施办法》(〔20168号),为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现就做好2023拟毕业研究生预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时间

1)博士研究生:正式答辩前三个月

2)硕士研究生:正式答辩前一个月

二、预答辩对象

12019级应届博士研究生

22020级应届硕士研究生

32019级四年制应届硕士研究生

42021级两年制专业学位应届硕士研究生

5)各类延期毕业研究生

三、预答辩程序

1.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初稿,经导师审阅通过后,由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科、专业提出预审和预答辩申请,同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并打印《郑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2.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的研究方向、论文特点,组织预答辩小组,硕士由3-5名研究生导师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博士由5-7名博士生导师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

3.预答辩前,预答辩小组中2-3名成员对其学位论文进行预审,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经过预审和修改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按正式答辩的方式进行报告,博士研究生进行报告的时间为30-40分钟,硕士研究生进行报告的时间为20-30分钟。

5.预答辩小组采取评议方法做出通过预答辩、未通过预答辩或通过预答辩需修改的决议。对有争议者,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

6.预答辩小组将评议意见填入《郑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培养单位同时将研究生预答辩结果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

、相关要求

1.各单位汇总各学科、专业预答辩日程安排,将电子版提前3天发送pyb@zzu.edu.cn,同时联系郑州大学督导委员会开展督导工作。

2.预答辩通过后5日内将《郑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报研究生院审批。

特此通知。

 

附件1:《郑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和预答辩实施办法》(〔20168号)

附件2:郑州大学教学督导委员会2023年研究生培养环节督导安排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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