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硕博连读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0-11 10:16:1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郑州大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管理办法》(校研究生〔20194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21下半年硕博连读申请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20211011日至1029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读2020级、2021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申请条件按《郑州大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管理办法》规定。

三、申请及审核程序

1)申请人填写《郑州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上报拟攻读博士专业所在培养单位审核。

2)申请人拟攻读博士专业所在培养单位组织评审小组,负责对硕博连读硕士研究生进行综合考评,确定拟推荐人选,报送研究生院审核。

3)研究生院审议通过后,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严格按《郑州大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管理办法》进行审核。

2)申请人拟攻读专业应与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公布专业相同,拟报考博士生导师须具有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3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占用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如博士生导师拟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务必于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注明,以免造成其他考生误报。

42020级申请人已修课程成绩GPA>3.7,无修课不合格记录和违纪处分记录。

五、材料报送

各培养单位请于20211029日前将《郑州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附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CET成绩单复印件)及《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情况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236,电子版汇总表同时发至pyb@zz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郑州大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管理办法(校研究生〔20194号)

附件2:郑州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3202110月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