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办日常事务及办理流程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5-08 10:29:41


1、调课和临时使用教室

教师需调课或培养单位需临时使用教室的,至少提前1天在研究生院网“培养工作”--“临时下载”中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郑州大学研究生调课申请表》《郑州大学研究生临时教室使用审批表》,由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送至培养办(236)办理。  

2、成绩单和在读证明打印

接受学历教育的在校研究生可以到荷园一号楼综合服务办事大厅自助打印成绩单和在读证明(自带学籍管理专用章)。

紧急办理成绩单:成绩单打印份数超出限制的研究生,可到院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打印,教务员签字加盖院系公章后到培养办审核盖章。

毕业时成绩单由各培养单位打印并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培养工作”--“临时下载”中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毕业生成绩单盖章申请表》,再到培养办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每位研究生中文成绩单3-5份,英文成绩单1份)。

已毕业研究生:到南校区档案馆办理,联系电话:67763055.  

3、四六级报名

每年9月(具体时间以培养办通知为准),各培养单位按要求将在校期间有意参加CET考试的学生照片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报送,不按要求报送照片者无法参加CET考试。培养办将学生资料上传至CET官网,建立数据库。每年3月、9月(按学校通知),研究生可自行在CET官网上完成报名、缴费工作。

4、补办学历证明书

学生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gs.zzu.edu.cn“培养工作”栏目中找到补办学历证明书表格下载后填写相关信息,到南区档案馆审核,然后携带补办学历证明书表格及两张2寸蓝底证件照片纸质版和电子版(小于20k)到培养办办理,电子版照片发送至pyb@zzu.edu.cn。每年两次,上半年5月31号、下半年11月30号之前将相关材料交到培养办

5、培养计划更改

研究生向导师申请重置培养计划,修改后由导师重新审核。如需删除,经导师重置后,由院系删除。

6、硕博连读申请

每年10月,申请人登录研究生院网站(http://gs.zzu.edu.cn)在“资料下载--培养办”栏目中下载《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上报拟攻读博士专业所在院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审核。10月底前由院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统一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经研究生院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各申请人同时关注招生办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安排,按时参加入学复试。

7、国内研究生联合培养申请

研究生个人登录研究生院网站(http://gs.zzu.edu.cn)在“培养工作--常用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并填写《郑州大学国内联合培养研究生申请表》,经院系审核后,附院系与联合培养单位签署的《郑州大学国内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报送培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