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1-22 16:41:17

一、培养目标

培养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的骨干。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其中,各委托招生单位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3.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

4.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5.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6.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1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7.所有报考人员均应在考试报名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时,需认真如实填写《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首先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本人或所在学校持《报考资格审查表》以及报考人员身份证(工作证)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职能处室审核签章。资格审查结束后,方取得报考资格。

三、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考生网络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准确详实填写所有报名信息项,报名信息项填写不完整的不予现场确认。

报名网址为http://yz.chsi.com.cn/

 

四、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9126日至226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936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38日下午15:00-17:00

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地点:郑州大学研究生院(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综合管理中心633)。

五、体检

体检于38日在新校区校医院(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初试和复试

(一)所有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复试。

(二)初试时间及科目:(考试时间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01939日上午830900听力

201939日上午9001130笔试

201939日下午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

2019310日上午:业务课一

2019310日下午:业务课二

(三)考试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

(四)外语考试

博士生入学外语考试(语种按各单位招生专业目录规定执行)分为听力和笔试。其中,听力40分;笔试110分(词汇10分,阅读理解30分,完型填空10分,翻译30分,写作30分);满分150分。

小语种试题题型除不含听力(在复试中进行)外,其他题型和分值与英语相同。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免于参加英语听力和笔试。2019年学校不再统一组织外语口语测试,口语测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及考核环节进行。

1TOEFL成绩85分以上(2年内有效);

2、新GRE260分以上(5年内有效);

3GMAT成绩650分以上(2年内有效);

4IELTS成绩6.0分以上(2年内有效);

5WSKPETS5考试合格(3年内有效);

6、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7、硕士(全日制)阶段为英语专业,并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现攻读非英语专业的博士学位。

(五)复试

复试日程由招生单位安排,所有考生均需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具体时间由招生单位另行通知。

七、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1、专家推荐书2份;

2、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1份;

3、硕士生阶段的成绩单1份;

4、硕士论文(附评议书)1份;

5、复试时向复试小组提交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的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基础等)1份;

6.可证明本人综合素质的各种材料(原件、复印件均可),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

7.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8.部分考生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根据教育部教学[2003]17号文件精神,取消报考博士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规定,但现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现为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考生,须征得委托、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加盖该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我校教职工报考须加盖校人事处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影响录取等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9.符合外语水平认定条件申请免考外语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时交研究生院审核。

以上材料1-7项须于38日前交本人所报考单位,由招生单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第七条中的第8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第9项现场确认时上交。

八、其他说明

1、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要求,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视不同情况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3、招生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录取类别由考生按照我校规定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录取类别确定后,不予更改。其中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必须转入我校。

4、招生简章及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是学校或招生单位根据培养条件暂拟定的意向计划,所有专业招生计划以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5、如教育部关于2019年博士招生工作有新的政策及要求,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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