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6-21 19:05:42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按照《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要求认定,各招生单位要进一步细化认定条件,并制定本单位工作细则。

二、认定原则。各院系对本单位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负责,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不走过场,认定名单应公示一周并处理好异议,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于疏于管理、没有竞争机制、群众反映意见大,有不符合条件人员上岗的单位,学校将按文件规定扣减该单位下年度招生指标。

三、认定人数。根据年度招生需要确定,原则上小于等于下达给本单位的年度招生数;认定结果应是选拔学术水平高、指导能力强、科研成果多、培养质量好的教师上岗招生;认定人员必须符合学校相关文件对硕导(含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的基本要求,认定人员中有超龄等特殊情况必须报学校审批,未经学校审批通过人员无法通过系统审核。

四、认定工作重点提示。既要认定“人”,又要认定“招生专业”。每位导师博士、学硕、专硕指导专业各限2个以内,合计不超过6个;

五、新增硕士导师认定。院系须提前将导师信息录入云平台导师管理系统,并将《2020年学院拟认定新增硕导岗位备案表》(模板在研招工作交流QQ群下载)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242房间)审核备案,学位办审核通过后的新增导师方可与原有导师一起进行招生资格认定。

六、认定人员中有超龄等特殊情况必须于78日前提交申请报学校审批。

七、对连续三年无项目、无经费、无成果或不缴纳导师资助费的导师,院系要停止其2020年的研究生招生资格认定。所指导的硕士生学位论文抽查不合格、指导的全日制硕士生未毕业总人数超过20人、近三年学术道德、师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按照相关文件暂停其导师招生资格认定。

八、时间要求及操作程序。

1、请于710日之前将认证结果《郑州大学2020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通过云平台系统导出打印,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纸质版送至239房间,电话:67781710),电子版发到yzb1710@zzu.edu.cn邮箱。

2、录入程序

招生导师资格认定在云平台系统内进行,系统操作流程和往年一致,不清楚的单位可在工作交流群咨询。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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