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2019级研究生办理户口迁入须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6-21 15:08:28

根据公安部和河南省公安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郑州大学2019级研究生户口迁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对象:

(一)、河南省内新生户口只接收:1、现户口在原毕业学校及人才交流中心的。2、现户口所在地为农村的。

(二)、河南省外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入或不迁入我校。因诸多户政事务可异地办理,辖区派出所不提倡将户口迁入学校。

注意:户口已迁入我校集体户口的学生考取我校研究生的,须于2019年9月16--18日在保卫处户政科提交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不迁移户口不影响在校学习及生活。

二、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请持入学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按以下规定和要求办理:

(一)使用公安部统一印制的带有防伪标志的户口迁移证。

(二)户口迁移证各项目填写要求完整、清楚,不得遗漏、涂改;

(三)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及出生日期须与本人身份证以及考生档案、入学通知书一致。

(四)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一栏须加盖当地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不加盖或加盖其它印章无效。

(五)迁移原因为招生,迁入地址为郑州大学或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科学大道100号。

三、保卫处将在2019年9月16-18日在保卫处户政科集中收缴新生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的学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户口迁移证;(户口已迁入我校的学生不提交此资料)

(二)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四)一寸彩照两张(白色背景的大头照);

(五)入户申请一份,申请人须保证其户口真实唯一。

四、(一)本年内6月至9月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均有效。

(二)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请提前复印备用。

郑州大学保卫处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