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16-06-13 00:00:00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根据《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试行)》、《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7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认定,进一步细化认定条件,并制定本单位工作细则。

二、认定原则。各院系对本单位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负责,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不走过场,认定名单应公示一周并处理好异议,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于疏于管理、没有竞争机制、群众反映意见大,有不符合条件人员上岗的单位,学校将按文件规定扣减该单位下年度招生指标。

三、认定人数。根据年度招生需要确定,原则上小于等于本单位上年度招生数;认定结果应是选拔学术水平高、指导能力强、科研成果多、培养质量好的教师上岗招生;认定人员必须符合学校相关文件对博导、硕导(含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的基本要求,认定人员中有超龄等特殊情况必须报学校审批。

四、认定工作重点提示。在上年度既要认定“人”,又要认定“招生专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审核好每位认定导师的招生专业,新增硕士导师需提前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录入导师库,所有导师认定结果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上报。新增招生单位应主动与研究生院综合办商讨加入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相关事宜。

五、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2017年临床医学学术学位招生工作由医学科学院统筹负责,此类研究生导师认定工作由医学科学院负责。

六、认定人员中有超龄等特殊情况必须于6月25日前提交申请报学校审批。 

七、时间要求及操作程序。

  (一)新增导师认定的具体时间要求及系统操作程序。

1、招生单位将首次招生的新增导师人员名单即《院(系)确认新增硕导岗位备案表》(见附件一)于6月25日前报送学位办公室审核备案。

2、招生院系将新增导师信息统一录入导师管理系统,录入时间和具体要求由学位办公室另行通知。

3、学位办公室从导师管理系统对新增导师进行点击审核,审核通过后的新增导师再按照以下程序与原有导师一并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招生资格认定。

学位办公室242房间电话:67781703

  (二)原有导师认定的时间要求及系统操作程序。

1、请于6月30日之前将认证结果《 郑州大学2017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打印,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研招办(纸质版送至239房间),电子版文件发至研招办邮箱yzb1710@zzu.edu.cn

2、录入程序。

招生导师资格认定路径方法(可通过电话67739068或工作交流群咨询)

(1)操作路径

进入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点击招生工作,进入招生导师管理模块。

(2)操作程序

第一步: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前需添加导师研究方向,没有添加研究方向的导师则无法进行招生资格认定;

第二步:进行导师招生资格认定,选择本院系导师类别,在当前导师招生状态进行勾选;

第三步:按博导、全额资助博导、硕导三个大类别分别导出,导出完成后按院系,招生专业,招生方向排序。

 

  全额资助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认定工作待全额资助招生计划数下达后另行通知。

 

郑州大学研招办

                                               2016年6月13日


附件一:院(系)确认新增硕导岗位备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