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资格审查及考务工作安排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11-12-28 00:00:00

各位考生:

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联考成绩已经公布,我校2011年复试分数线为

法律硕士:总分203分、单科45分;

工程硕士:总分178分、单科26分;

公共卫生硕士:总分140分、单科40分;

公共管理硕士:总分145分、英语30分、综合30分、公共管理基础50分。

达到上述分数线的考生请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与专业课考试,现将资格审查专业课考试及复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1、时间:2012年1月15上午9:00—12:00

 2、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松园研究生创新中心一楼大厅(亭云路西头)

3、提交材料:

①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各2份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③《2011年在职专业硕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2份,表中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一栏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以上材料在资格审查现场分别交招生院系和研究生院各一份

二、专业课考试

   时间:2012年1月15日下午14:30-17:30(政治课:14:30-16:30)

考场安排:

2011年在职硕士考试考场安排

报考院系

考试时间

专业领域名称

考场

法学院

14:30-16:30

法律硕士

北1203

公共管理学院

14:30-16:30

公共管理硕士

北1204

公共卫生学院

14:30-16:30

公共卫生硕士

省网络中心

14:30-17:30

计算机技术

北1304

信息工程学院

14:30-17:30

电子与通信工程

信息工程学院

14:30-17:30

软件工程

信息工程学院

14:30-17:30

计算机技术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4:30-17:30

材料工程

北1303

电气工程学院

14:30-17:30

控制工程

电气工程学院

14:30-17:30

电气工程

化工与能源学院

14:30-17:30

动力工程

化工与能源学院

14:30-17:30

化学工程

机械工程学院

14:30-17:30

机械工程

生物工程系

14:30-17:30

生物工程

水利与环境学院

14:30-17:30

水利工程

北1301

水利与环境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

14:30-17:30

建筑与土木工程

物理工程学院

14:30-17:30

仪器仪表工程

药学院

14:30-17:30

制药工程

三、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与地点由各招生院系安排,具体事项请与院系联系。

MPA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法律硕士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报考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的考生,同时必须具备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资格或具有处级(含)以上行政级别的法院、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并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推荐。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工程硕士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热爱公共卫生事业,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从事公共卫生及有志从事公共卫生事业的在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