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收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2-12-08 17:40:56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22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

二、招生计划及生源范围

博士生招生计划18人,其中工程博士10人、临床医学博士3人;硕士生招生计划30人,其中工程硕士6人,按接收地区广西5人、云南4人、西藏5人、陕西4人、甘肃5人、青海7人。

三、报考条件

报考该计划考生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同时硕士考生还须符合《郑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博士考生须符合《郑州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要求。

四、报名与考试

1.报考资格审查。考生须持《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含博士、硕士,以下简称少干计划考生登记表)到生源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进行报考资格确认,经审核同意盖章后领取网报校验码。

2.取得报考资格的硕士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将相关省级部门盖章的少干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及扫描电子文档交复试院系审核;博士考生在提交博士报名相关材料时提交省级部门盖章的少干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及扫描电子,同时告知院系本人报考少干专项计划。

3.硕士考生应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博士考生须按照我校博士招生相关工作流程进行网上报名和确认,网络报名时选择少干专项计划,按要求提交材料并参加相关考试或考核。

五、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特殊政策。

1.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10%

2.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3.普通计划考生不得录取为少民骨干计划研究生,少民骨干计划考生也不得录取为普通研究生。

4.其他工作要求见教育部相关工作通知。